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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入户新规定(关于深圳入户最新政策)

入户李老师 落户政策 2023-10-05 285 0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深圳市入户新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深圳市入户新规定的知识,包括关于深圳入户最新政策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深圳市入户新规定

——>学历提升咨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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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入户最新政策

积分落户是很多城市都在实行的落户政策,深圳也不例外,必须要达到100分的积分才可以申请落户,这对于准备长期在深圳发展的人来说是需要好好规划一番的,才能使自己尽早落户深圳,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孩子来说,落户都非常重要,可以更好的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小孩要上学,就必须要有户口,不然就只能上私立学校,可私立学校的学费是公立的好几倍,普通的家庭很难承担。

第一,积分落户一定要了解清楚,再根据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使自己获得更多的积分。

第二,积分落户对每一个外地人都是公平的,当然,现在的人才是每个城市都想要的,对于人才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能加速城市的发展。

积分落户政策是现在比价常见的,很多人都会觉得深圳这个大城市非常好,想留下来,但是,政府的服务也是需要成本的,所以,必须要达到了积分落户的标准才可以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要为城市发展做过贡献的人才能获得落户的资格,想要积分落户深圳,就一定要按照政策上的要求执行,也要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优势,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名额。

2021年入户政策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迁户渠道:原政策中的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性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个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随迁入户三类。其中,积分入户具体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投资纳税积分入户三个类别。

二、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三是完善政策性入户条件。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四是修改计生和守法要求。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五是加大造假惩处力度。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入深圳户口新政策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由原来的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性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积分入户四类入户渠道,整合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随迁入户三类:

1核准入户:大专不再直接核准落户深圳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具有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2.在国(境)外学习并学士以上的留学人员。其中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积分入户: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取消100分可入户,改为择优录取,1年一次。:具有非全日制本科的,积75分具有非全日制大专的,积60分。

年龄: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1岁0.5分社保: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发明专利发明人的,积30分重点:推荐直接入户无需排队的方案具有正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或具有副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非全日制本科

4.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

政策性入户: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注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为15年:

就目前新的政策来说:深圳家长实现弯道超车入户方案:主要是以技能型人才入户为主第一种:35岁以下非全日制本科加中级职称直接可以入户。第2种,45岁以下非全日制本科加职称直接可以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迁入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

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非户籍人口入户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军休、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经贸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入户审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纳税入户、居住社保入户及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老人投靠入户等审核工作,衔接办理其他各类人员的迁户手续。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七)近五年(2009-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八)近五年(2009-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十一)近五年内(2009-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十二)近五年内(2009-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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