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上海市人才优惠政策的问题,以及和上海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上海市人才优惠政策
补贴标准如下:毕业两年以内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并满足相应申请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人才管理,积极吸纳和集聚优秀人才参与上海现代化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外来人员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人才,是指被本及在沪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来沪人员。
第三条《引进人才工作证》的发证机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发证事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机关是市人事局,承办单位是市人事局授权的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对口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衔接发证事宜。
第四条用人单位聘用外来人才,必须为其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
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应当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引进人才工作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拟聘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及一寸身份证照片两张;
4.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情况证明或者说明;
5.在沪有居住条件的证明。
第五条承办单位收到用人单位按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两周内将审批结果书面答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凭批准通知书到承办单位领取《引进人才工作证》。外来人才凭《引进人才工作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第六条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享受下列待遇:
1.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业绩突出、该单位要求为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及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2.在沪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承办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养老保险的接转与计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3.因公负伤,可以享受用人单位职工同等医疗福利待遇;非因公负伤或者患病,其医疗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协商,并在聘用(劳动)合同书中作出详细约定。
4.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其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在本市就学。
第七条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无需另行申办《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免缴再就业基金。
第八条《引进人才工作证》是外来人才在沪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由被聘用人携带。如该证遗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请补办。聘用期满或终止、解除合同后,《引进人才工作证》由用人单位负责收回,交还原承办单位。
第九条《引进人才工作证》有效期为三年,并实行年检制度,每满一年的当月由用人单位到原承办单位办理年检手续。
本办法施行前,由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外来人才工作寄住证》在规定的年限内继续有效。通过年检的,换发《引进人才工作证》。
上海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具体办理退税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纳税人申请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通常是自申请之日起计算,退税金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退税时遇到了特殊情况,退税金额的到账时间相对会有所延长,延长后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到账。退税具体条件如下:1、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上海引进人才政策
如果本科是在国内就读必须提供国内双一流院校的证明。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制也必须达到两年及两年以上,如果学生本科院校就在海外,就读的大学必须是世界前200名高校。只有符合以上要求的学生才能有资格成为上海储备人才。这种人才储备即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在准确把握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规划后,通过对人才从层次、数量、结构上进行设计优化,并实行长期性、持久性、针对性的人才库存与培养,从而保证企业人才能够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目标需求的人力资源策略。
人才储备需要从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出发,对企业人才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明确企业人才的层次、数量、结构与环境的关系。人才储备,可以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人才的优势,通过优秀人才带动企业发展,从而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
上海储备人才的特点
(1)一般不需要进行笔试,仅需面试
(2)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别失望,往下看)
(3)待遇无限接近于公务员
(4)上海的储备人才各区自行招聘自行培养
(5)选拔要求相对普通公务员高出很多
一、上海储备人才的工作性质
(1)工作单位一般属于体制内单位或国企央企单位
(2)工作内容主要是处理党政机关事务
(3)工作对象一般是基层人民群众/机关单位人员
(4)具体可能去哪些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妇联、区人才服务中心、区博物馆、区镇政府、社区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公司等单位
二、上海储备人才的一般要求
各区的储备人才要求不相同,在其他的文章/笔记当中有详细介绍,这边简单罗列一些: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大部分要求硕士及以上,留学生对学校排名有要求;
(2)大多区非常看中学生在校的干部任职经历;
(3)政治面貌虽然不要求党员,但是资质审核时较为青睐党员;
(4)一般情况下要求是应届生,往届生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上海人才引进补贴金额为硕士2万、博士3万,提为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
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二条引进坚持以“城市发展导向”为指引,紧紧围绕上海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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