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深圳户籍怎样申请公租房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深户排队公租房的条件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深圳户籍怎样申请公租房和深户排队公租房的条件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深圳户籍怎样申请公租房
根据规定,深圳本地人是可以在深圳申请公租房的,但是在申请之前,不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还要了解申请流程。
1、登录本地政府网。深圳公租房申请只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即可,按照要求填写网页版上边的条件信息。
2、预约时间。注册申请完之后系统会弹出预约时间,每个月可以修改三次,最后提交申请即可。
3、打印申请表。完成与月之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在申请期间如果有信息变动需要重新打印申请表。
4、到窗口提交。根据预约到办理窗口提交资料,到当地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即可,审核通过就办成功了。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深户排队公租房的条件
关于深户申请公租房条件如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七)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条件且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深圳公租房轮候变更户籍
法律主观:
时间不一定,首次轮候即首次集中受理申请轮候的,按照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的先后确定轮候顺序。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相同的,以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间先后确定轮候顺序。户籍迁入时间仍相同的,抽签确定轮候顺序;日常轮候为首次轮候截止后,实行日常轮候,以主管部门发放受理回执时间的先后确定申请人轮候顺序。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深圳公租房户籍区排序号
为30日。
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全市及户籍所在区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依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受理回执号按照轮候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由信息平台即时自动生成。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后,在户籍迁入区的轮候排序仍按照全市的轮候排序确定。
在轮候期间,在册轮候人的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抚恤优待优抚、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或者家庭收入财产超过限额标准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经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并书面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深圳公租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符合配租范围、配租条件并愿意认租的在册轮候人,应当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认租申请,其相关轮候信息以配租通告规定的受理截止日轮候册的记载为准。
2、认租申请截止后,区主管部门应当对提交认租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以下简称认租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取消其认租资格,并由区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审核结束后,配租单位应当将合格认租申请人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配租单位应当按照房源数量一定倍数确定选房入围名单,并在信息平台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住建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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