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才引进中心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2、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
3、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佛山人才引进入户补贴:
1、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400万安家费;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300万安家补贴;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安家补贴。
2、博士后有机会可以拿30万安家补贴、30万科研经费补贴。
3、中级人才补贴: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的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的租房补贴。
拓展资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佛山区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的受理窗口或者网上的政务系统提交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果检验合格之后,那么就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佛山人才落户
佛山人才落户条件
佛山人才落户条件是什么?很多用户不知道佛山的人才落户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佛山人才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用户们可以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引进人才的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2)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
(3)政府重点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2、落户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2、落户的情况说明:
(1)引进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允许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3)引进具有学士学位或技工资格的人才,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人才引进系统
人才引进流程:
在职人才培养引进入户工作流程
在职人才引进包括积分录入和审批,办理流程相同。申报方式分为个人委托机构申报和单位申报两种。
1、个人委托机构申报
步:填写资料和考试成绩,预约时间;
第2步:去授权的代理机构办理信息,打印表格并签署协议;
第三步:在原产国盖章;
第4步:再次预约;
第5步:按照预约去佣金代理,代销机构收到资料和审查;
第6步:委托管理机构将资料上交人力资本资源局;
第七步:经人力资源局审批通过后发放入户索引卡及招聘公告(以下简称调令);
第八步: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搬迁许可证;
第9步:回到原点手柄的户口迁移证;
第10步:到进行落户,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
无需进行现场报到,直接影响网上报到即可,由毕业生或用人企业单位可以登录管理人才培养引进信息系统,按系统设计要求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即可。在系统需要办理状态研究显示“学历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公安教育部门的短信通知,请按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要求到公安机关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拓展资料: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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