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120分查询
申请上海居住证后,居住证持有人就可以申请积分,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就可以享受上海本地户口的待遇。
1、子女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时,上海居住证积分满120分的非沪籍子女可有机会进入优质的公办、民办学校,拥有择校权。若只有居住证,只能统筹入学。
中高考:上海居住证有120积分的,孩子可正常参加上海中考和高考,没有上海居住证积分,孩子只能报考中专、职校、技校。
2、免住房税。满足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买房可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若只有《上海居住证》,需要满足持证满3年后,才能申请免房产税。
注:免除的房产税是持证期间缴纳的房产税
3、子女在沪医保。上海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子女可在沪购买居民医保,可报销大部分。
家长只持有《上海居住证》,子女不能办理居民医保。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
第六条(主要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第二十一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第二十三条(积分申请和办理)
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
2013年7月1日,上海市实施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上海取消了人才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的差别,统一实行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的积分,为持证者提供梯度化的公共服务。
但凡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外来人员,就可以享受包括同住子女参加中高考等市民化待遇。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
上海积分怎么查询多少分
上海积分可以通过随申办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具:HUAWEIMate40EPro、HarmonyOS3.0.0、随申办7.3.8。
1、在手机上打开随申办app,在app界面里,点击进入市人社局。
2、在市人社局界面里,点击居住证积分查询。
3、在积分查询界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立即查询即可。
上海积分规则:
根据年龄积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根据教育背景积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个人积分查询官网
个人信用评分的查询方法有:
1、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进入官网后,点击“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马上开始”就可以进行查询了;
2、到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征信分中心查询;
3、用户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才能进行查询。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有失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能有效推动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信用等级的评定流程如下:
1、评级小组向信用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后的信用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
2、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应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听取评估人员情况介绍,并对信用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讨论、质疑、审核,提出信用评级报告的修改意见;信用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确定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
3、评级小组根据信用评审委员会决定的信用等级及评定意见,修改信用评级报告;
4、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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