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积分入户政策
佛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是:取消购房直接入户改为,须连续缴纳社保1年参与入户,1平方米计1分,最高144分;取消购房直接就学改为,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
一、基础指标。
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证。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2、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3、租住房屋。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
二、合法稳定就业。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
积分入学简介: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013年5月,东莞市教育局规定,在2013年提供的公办学位,有三成半是供给优惠政策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无须积分,直接入学。
佛山积分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1、身份证正面、学历证、结婚证、户口本首页+个人页、金融社保卡。 2、结婚的提供配偶户口本首页+个人页、毕业证、工作单位。 3、有小孩的提供小孩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小孩出生证。 4、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的确定落户地是哪里 5、已婚的必须注明本人或配偶是否怀孕,本人或配偶之前有没有过其他婚姻史。 6、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7、小孩是否随迁。 8、已注册的提供用户名跟密码。 9、高中就读院校以及就读时间 10、学信网用户名跟密码
法律客观:《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市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第五条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各区自定指标是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佛山入户条件2023年政策
佛山积分入户条件2023年政策如下: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佛山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佛山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积分入户介绍:
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积分入户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2012年4月,深圳取消外来工招调工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
2014年3月,广州全面推出积分入户新政(穗府〔2014〕10号文),达到相应条件后,结合当年广州入户指标总量,采取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时长轮候入户(增城、从化暂不纳入广州此次新政调整统筹范围)。
南海区入户政策
佛山市南海区入户条件: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在本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在本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购房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随军家属入户;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收养小孩入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高技能人才入户在本市从业并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职工;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学生中具备通过技能鉴定获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均可发给《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符合申报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鉴定但尚未获取证书的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符合条件后可凭《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办理就业地入户城镇手续。已按规定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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