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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顺德积分入户2023)

admin 落户政策 2023-11-13 1564 0

佛山顺德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

佛山买房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如下: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顺德积分入户2023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镇(街道)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人机对话、收取简历材料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进一步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各镇(街道)要按照市、区的工作日程,安排好公民办学校报名、录取、注册等时间,在学校统一注册前,面向家长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民办学校录取结果。

二、工作实施

(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1.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

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且持在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上述政策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顺德入户条件

一、迁入条件

申请人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比如说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比如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顺德区市外迁入准入条件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若符合顺德区人才入户条件的,可以优先按顺德区人才引进政策直接提出落户申请。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完备的资料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

2、相关单位受理后,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且审核,大概耗时5个工作日左右。

3、申请人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会通知申请人。

4、符合入户资格的,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入户卡。

5、持卡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注意事项:理随迁入户的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须与申请人同一户口簿),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顺德购房入户政策

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禅城区魁奇一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南海区一级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的业务已全部前移到镇街,所有户政业务由各镇街户籍窗口受理,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均进驻了当地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详见正文。

一、禅城区:

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窗口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27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12345

服务范围:全市户政业务咨询、投诉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窗口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咨询电话:12345

服务范围:禅城区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异地身份证业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南海区:

区一级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的业务已全部前移到镇街,所有户政业务由各镇街户籍窗口受理,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均进驻了当地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代身份证、市内迁移业务和市外迁移一级审批业务均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1、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桂城、平洲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南海区罗村府前路3号罗村行政服务中心:罗村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南海区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二楼:九江镇、沙头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4、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行政服务中心:西樵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5、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丹灶、金沙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6、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狮山行政服务中心:狮山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7、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松岗行政服务中心:松岗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8、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官窑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9、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小塘行政服务中心:小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0、南海区狮山镇颜峰大道1号之一大圃行政服务中心:狮山镇大圃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1、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沥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2、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盐步行政服务中心:盐步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3、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17号:黄岐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4、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行政服务中心:里水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5、南海区里水镇沿江北路6号和顺行政服务中心:和顺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三、顺德区:

1、大良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大良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2、容桂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

3、勒流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行政服务中心。

4、伦教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伦教行政服务中心。

5、乐从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行政服务中心。

6、杏坛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杏坛镇杏龙路329号杏坛行政服务中心。

7、陈村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陈村镇白陈路南涌路段建设大厦陈村行政服务中心。

8、龙江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龙江镇文华路龙江文化中心二期龙江行政服务中心。

9、北_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北_镇新城区天宁路18号北_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10、均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均安行政服务中心。

11、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治安业务综合受理窗口。

四、高明区:

1、佛山市高明区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3、4、5、6号窗口;

2、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号出入境窗口,2号、3号户政窗口;

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

五、三水区:

1、西南派出所: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即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东侧)三水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2、大塘派出所: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大塘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服务窗口;

3、芦苞派出所:芦苞镇龙坡一路6号芦苞派出所户政窗口;

4、乐平派出所:乐平镇府前路9号乐平派出所户政窗口;

5、白坭派出所:白坭镇府前路23号白坭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6、南山派出所:南山镇侨新路18号101南山派出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

7、云东海派出所: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3座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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