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72分的条件和要求
上海每年会公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落户政策,明确应届生落户标准分及各项积分项目,多年以来应届生落户的标准分为72分,即为俗称的上海落户72分政策。
落户分数有基本要素分和加分要素分,基本要素分分值如下
毕业生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2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政策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是需持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是年龄、社保、学历累计积分达到120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上海积分要求是:
第一、年龄:居住证积分申请人43周岁以下,积30分44岁-1分,45岁-2分,往后每增长1岁-2分。
第二、社保:社保缴纳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80%,每缴纳一个自然年积3分。最近4年内累积36个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积25分。
第三、学历:大专学历积50分。本科学历,有学历学位积90分,有学历腔纤颤证无学位证积60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竖中满足三地一致,也是积90分。
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千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3、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上海积分条件表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
一、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受理机构)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九条(申办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上海落户72分怎么凑
上海落户怎样凑够72分
想要在上海积分落户就必须要满积分达到72分,很多积分没有72分的人对此都比较头疼,那上海落户怎样凑够72分呢?
可以通过以下项目凑够72分:
毕业生要素分: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计算机水平;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用人单位要素分:基本要素;引进重点领域人才;承担重大项目;自主。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日前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提出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2018年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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