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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2023双5来不及怎么办 东莞双五入户2023后还会有吗

admin 落户政策 2023-11-14 377 0

东莞入户2023双5来不及怎么办

如果无法满足“双五”政策要求,可以尝试以下方式:

1.延长社保和居住证的时间,直到满足“双五”政策要求。

2.如果你在东莞有稳定的工作,可以尝试申请稳定就业居住证,该证可以让你在东莞长期居住和工作,并且可以帮助你申请入户。

3.如果你在东莞有房产,可以尝试申请居住证和房产证,两个证件都可以帮助你在东莞长期居住和工作,并且有助于你申请入户。

4.如果你在东莞有亲属,可以尝试申请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可以帮助你在东莞长期居住和工作,并且有助于你申请入户。

5.如果你在东莞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可以尝试申请稳定就业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两个证件都可以帮助你在东莞长期居住和工作,并且有助于你申请入户。

请注意,以上方式仅供参考,具体还需根据东莞市最新的入户政策进行申请。同时,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社保保障局稳定就业居住入户实施细则》的文件指引,双五政策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政策到期后,市政府、发改及公安部门会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政策实施效果及公共资源承载力等情况,对入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

东莞双五入户2023后还会有吗

根据东莞两个五年入户的办理文件,“两个五年”入户细则将在2018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生效,2023年10月14日废止。对于此处两个五年入户的条件理解是,首要条件,只有满足了两个首要条件才能考虑下面的内容,如果一个条件不符合则不能考虑“两个五年”入户程序了。细则中关于入户条件的要求全文: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

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东莞从2010年10月开始试行“积分入户”制,凡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和鉴定之后,通过计算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当时为130分),可获得入户资格。这意味着外来人员可以凭借学历、技能、社保年限等因素获得入户资格,东莞积分入户也被视为东莞留住人才打破“户籍坚冰”的探索。

从东莞积分制开始实施的此后7年多时间,积分政策经历了不断的调整:积分项不断增多;同时加分项目增加并且加分值也上调,积分入户的分数由130分降低到100分。2014年4月开始,东莞市实施人才入户新政,对东莞市过去出台的所有人才入户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低学历,没职称也没关系,只要有技能就能入户,包括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内的十类人才均可提出申请。

入户东莞为什么会取消

1、入户东莞,不管你是通过哪种方式,都有年龄限制(父母孩子投靠随迁的除外)。通常情况下,入户年龄在18

50周岁以内可申请,超过50周岁再想申请入户东莞,基本上很难了。

2、社保问题。入户东莞,对社保比较严格的是双五入户和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申请学历入户。

其中双五入户要求申请人持有5年的东莞社保,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申请人持有连续3年东莞社保。要求连续的社保一定不能中断,否则就得从头再来。

3、资料真实性问题。入户资料意一定是要是真实有效的,不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入户资格,还会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4、证书问题。考证入户是东莞人才入户的一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就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落户东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指南》

第一条

申请对象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4、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东莞两个五入户2024年新政策

广东东莞2024年中考,

如果政策不变是省,

要积极推进省级命题,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到2024年实现中考省级命题。

东莞入户新政策10月正式实施

2022东莞市入户新政策:两个五年入户和人才入户。

一、两个五年入户:

1.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也不影响)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累计意思同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2.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开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工作,协调市社保部门做好社保数据对接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入户办理所需材料,推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网上办理;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负责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具体受理,对申请人居住时间的认定、入户审核及户口迁移办理,并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市社保局负责对申请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进行认定,并将有关数据推送至公安局。

3.申请地点

(一)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4.所需材料

(一)申请个人迁入的,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二)申请配偶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三)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四)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5.申请入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提交入户申请时已选择证件邮寄服务的,其《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簿由公安分局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至申请人。

6.材料调查

公安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包括载体与信息),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现,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并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自虚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入户通报。

公安机关每月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二、人才入户

1.人才入户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非东莞户籍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有东莞居住证(此项是之前网办的必选项,新政后网办暂未开始,暂时不知道是不是必选项)

(4)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入户的时候需要社保在缴

2.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条件

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

第五条符合第二条规定,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下列准入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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