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入户有哪些证书可以
东莞人才入户可以考的证书如下: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东莞入户条件及资格证书
2022入户东莞需要的条件如下:
1、按照东莞最新的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居住证累计满五年,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这个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过来;
2、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在我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可按照人才入户的方式申请将户籍迁入东莞市;
3、在国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4、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迁入东莞户口的好处:
1、购房不受限制
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东莞是有限购政策的,外地人在东莞没有住房,但想在限购区买商品房时,根据目前东莞的购房政策,对非东莞户口已进行全方面限购,无论是买一手房还是买二手房,都有社会要求了,而且限购两套,1套需要1年社会,2套提高到3年社会。相比之下,东莞户口购买二手房无限制,新迁入的户口买1套只需半年社会即可。而对于有东莞户口的本地人来说,不受社会居住证这个限制影响了。
2、小孩轻松上公办学校
对于外地户口的小孩在东莞上学,只有通过积分入学这方式读东莞公办学校,这种按照积分高低来入学的方式并没什么保障,大部分都只能读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的学费又是非常的昂贵。而东莞户口的小孩能直接读公办学校,即使是集体户也能统筹上公办,能省下高昂的学费;另外在升学考试的时候,本地户口小孩录取的分数线往往比外地户口小孩要低很多。
3、一些相关部门补贴、福利,东莞户口才能享受到东莞一些补贴,需要有东莞户口才能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东莞入户在哪里申请要什么资料
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两个五年入户:
一、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也不影响)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累计意思同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二、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开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工作,协调市社保部门做好社保数据对接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入户办理所需材料,推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网上办理;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负责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具体受理,对申请人居住时间的认定、入户审核及户口迁移办理,并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市社保局负责对申请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进行认定,并将有关数据推送至公安局。
三、申请地点
(一)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个人迁入的,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二)申请配偶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三)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四)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五、申请入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提交入户申请时已选择证件邮寄服务的,其《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簿由公安分局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至申请人。
六、材料调查
公安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包括载体与信息),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现,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并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自虚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入户通报。
公安机关每月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法律依据:
《东莞新的入户政策及细节》入户方式:两个五年(累计满5年东莞社保+东莞居住证有效期累计满5年)符合两个五年的朋友可以自行到公安局办理。
人才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一、两个五年入户
申请人同时满足东莞市五年社保和五年居住证即可申请入户,不需要任何学历前提条件。
二、投靠配偶
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以及其非莞籍的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可一起申请随迁。
三、人才引进
(1)、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准入资格的非莞户籍申请人,可在准入资格有效期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其非莞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
(2)、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优粤卡、优才卡(包括玉兰卡、莞香卡)、《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的,且没有加入其它国籍和没有在国(境)外定居的申请人,在我市拥有自有房产或在我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东莞,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
(3)、博士后人员进(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后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4)、符合《转发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粤公通字〔2010〕184号)和《东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东府〔2007〕46号)规定的留学人员。
(5)、经市府批准同意引进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可申请入户东莞市。
四、投靠子女
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五、招工招干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
六、收养小孩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七、投靠父母
父(母)为东莞户籍,与父(母)分居两地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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