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迁入流程
由于我国的国情特点和地方上不同的户籍制度,我们常常会遇到迁户口的情况,比如外地学生来佛山上大学,毕业后在佛山的就业问题;要把外地的父母接过来共同居住的;或是与佛山当地人结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还有工作调动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那么佛山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居民户口迁移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二、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三、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四、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六、办理地点
顺德区均安派出所
电话:0757-2551837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行政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顺德区杏坛派出所
电话:0757-2738871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各区派出所地址
以上是佛山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及办理流程。佛山市在2016年实行了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实行所有的户籍业务集中办理,这一新政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且所有的迁户口手续都是当场办理当场结束的,不需要来来回回地奔波好几趟,且第一次办理迁户口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佛山户口迁入条件2023
佛山户口迁入条件如下:
1、居住证明:需要提供在佛山的居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2、工作证明:需要提供在佛山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学历证明:对于高学历人才,可能需要提供学历证明;
4、年龄要求:不同地区对迁入人员的年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5、无不良记录:迁入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迁户口的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了解所在地的迁户口政策以及所需材料。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等。具体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动而异,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2、办理居住证:在迁户口前,可能需要先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是一种身份证明,表明在该地有合法居留权。办理过程可能涉及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文件;
3、提交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目的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提交迁户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4、审批过程: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身份和材料。如无问题,申请将获得批准;
5、原户籍注销:在获得批准后,需要前往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同时,新户籍地的公安机关会办理新的户口本;
6、领取新户口本: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后,可以前往新户籍地的公安机关领取新的户口本。
综上所述,迁户口的流程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珠海户口迁入政策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
佛山入户怎么办理
在佛山办理户口入户的操作流程是,本人现向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派出所审核过相关材料后,符合迁入条件的签发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且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再到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佛山户口入户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佛山户口入户条件有哪些?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3、积分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社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三、佛山集体户口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一)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驻禅部队以及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自有且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三)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口。
(四)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可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园区或有关街道、居(村)委会等现有力量和资源承接办理。
事实上,对于佛山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只要本人符合佛山市政府部门规定的入户条件,办理入户的操作流程非常简单,申办准迁证的时候,相关的材料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投递。公安机关准予迁入的,准迁证也可邮寄致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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