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积分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综上所述,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快,吸引大量外来人员。根据最新户籍改革政策,成都市实施积分落户和条件落户并举,其中条件落户包括购房落户。申请人持有居住证并且积分达标,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另外,成都市对学历落户的门槛也大大降低。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5、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
积分入学,是指以外来务工人员在打工城市工作、居住、参加社保、纳税,以及孩子在打工城市就学年限等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排名安排孩子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者给予民办学位补贴的一项政策。
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入学积分查询在哪里查
入学积分可以在支付宝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工具:华为P40、HarmonyOS2.0.0、支付宝10.2.93。
1、首先打开支付宝,然后在主界面点击更多进入。
2、接着在更多服务中点击市民中心进入。
3、然后在市民中心找到大学生,点击进入。
4、最后在大学生服务界面点击入学积分查询即可查询。
入学积分计算规则
1、居住证
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
2、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
能提供房产完税材料的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自主加分指标项中另外再设加分。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积分入住则为否决性指标。
3、租住房屋
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是需持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是年龄、社保、学历累计积分达到120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上海积分要求是:
第一、年龄:居住证积分申请人43周岁以下,积30分44岁-1分,45岁-2分,往后每增长1岁-2分。
第二、社保:社保缴纳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80%,每缴纳一个自然年积3分。最近4年内累积36个月高于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积25分。
第三、学历:大专学历积50分。本科学历,有学历学位积90分,有学历腔纤颤证无学位证积60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竖中满足三地一致,也是积90分。
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千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3、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积分入户怎么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代理申请
拟积分入户员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的“积分入户个人条件测评”,输入身份证、姓名和个人社保电脑号,进入人员信息填报页面,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提交;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代理机构名称,输出打印《积分汇总表》和《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申请表》后到代理机构申请代理。个人信息填报后,需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申报。
如果拟积分入户人员网上个人填报信息有困难,可到代理机构现场协助办理。
(二)信息申报
代理机构对个人填报的信息进行校核后提交给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打印二份《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自己保留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注:1、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2、申报信息经代理机构点击“提交”后,信息申报工作方完成。
(三)信息预审和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情况和本年度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分二批确定全市统一的入户分值,达到积分入户分值人员向社会公示。
(四)下达计划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
(五)提交书面材料
拟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在材料受理时间内将材料及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办事窗口,由代理机构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六)受理、审批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因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的,受理申报材料,扣分后达不到入户分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积分入户申请条件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代理机构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所有申报材料(含补正材料)应在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拓展资料】
信息更改
1、信息预审前
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2、信息预审后,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的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动进入第二批信息预审,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原计划指标作废。
第二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计划指标作废,本年度不再进行信息预审。
3、窗口受理材料后
业务窗口受理积分入户申报材料时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审批后,不予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
注:请代理机构和个人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并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申报的纸制材料信息一致。《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正常办理积分入户或影响最终入户手续的办理,责任由拟积分入户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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