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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怎么落户长沙(怎么落户长沙户口)

admin 落户政策 2023-11-02 269 0

外地人怎么落户长沙

外地户口想落户长沙,需按落户方式提供所需材料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1、夫妻投靠落户

(1)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

(2)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提交申请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怎么落户长沙户口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一方投靠农业户口一方能否落为农业户口,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报省厅备案后实施。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城市城镇成年子女(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落非农业户口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落户的。

法律依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到另一方(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一方投靠农业户口一方能否落为农业户口,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报省厅备案后实施。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城市城镇成年子女(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落非农业户口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落户的。

4、离婚回原籍落户:以前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后因离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请迁回原籍的(非农业户口居民迁回原籍农村的,仍按非农业户口性质落户;农业户口居民迁回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籍农村落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收养落户: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6、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县、市以上(含)人事、劳动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7、家属随军落户:要求随军人在部队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家属。

8、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夫妻一方为义务兵或上士(含)以下士官(已因参军服兵役注销了户口),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居民迁入农村的,仍按非农业户口性质落户)。

外地人落户长沙需要哪些材料

1、稳定就业落户

在长沙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可将户口迁入长沙市。

2、创业落户

在长沙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个体工商户,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可将户口迁入长沙市。

3、一房一户落户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4、人才落户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5、学历落户

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6、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落户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7、其他情况

1)与长沙市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遣至长沙以外工作的人员迁入落户的不予办理。

2)学历落户需要求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公司注册所在地与办公地点需一致方可办理落户。

3)户口在株洲、湘潭市区域内的居民,投靠长沙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迁入落户的不再办理。

外地户口迁入长沙条件

目前长沙有多种迁入落户政策,其中包括人才引进落户、购房落户、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务工人员落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等情形:

1、高校、职院学生毕业生落户:

(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2)、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2、购房落户:

(1)、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合法所有权;

(2)、房屋类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

(3)、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4)、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

3、务工人员落户

(1)、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

(2)、在长沙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

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1)、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

(2)、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

(3)、缴纳城镇社会保险;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

6、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等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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