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补贴条件
法律分析:
1、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已缴纳社保,且社保关系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三十五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
深圳人才引进补贴2023
2023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户、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公寓、人才服务中心。
1、人才计划
人才计划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一个重要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工作和创业。培养人才则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2、优秀人才入户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优秀人才入户政策,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在深圳购房、落户和创业。该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在深圳购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二是对于在深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获得创业补贴、减免税费等。
3、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到深圳工作和创业。该计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落户优惠政策;二是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获得创业补贴、减免税费等。
4、人才公寓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人才公寓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该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二是对于在深圳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住宿补贴。
5、人才服务中心
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人才服务中心政策,旨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该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就业、创业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二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生活服务,如医疗、教育、社保等。
深圳的人才引进政策
应届生入户深圳不需要工作、社保和体检,就可以任意落户深圳一个区;应届生入户深圳的前提,需要将报到证派遣或改派到深圳。深圳人才引进政策:高学历+年轻人,入户门槛越低,入户福利越高;入户深圳即可申请人才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如果可以落户到有区补贴的区,还可以申请各区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坪山区补贴:本科20000,硕士30000;博士5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毕业生来深圳如何拿补贴
法律分析:申请方式:
1.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业务系统比对相关数据,自动预审补贴申请。预审通过的,显示“提交成功”;预审不通过的,根据预审情况做出相应提示。
法律依据:财政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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