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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落户,东莞人才落户政策

入户李老师 落户政策 2024-03-12 223 0

深圳人才落户

深户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深户: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非全日制大专,且社保五年以上,单位申报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户;

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户。

深圳户口申请资料:

1、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申报人的要求具体如下:

(1)在本人房产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申请人应到场办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产权人不需到场;

(3)在亲友房产立户的,申请人(即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应到场;

(4)迁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配偶属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到场办理;

(5)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及户主应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

(6)整户迁移应由户主到场办理。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如该户办理户口迁移,应与户主一并迁移,挂靠成员不需到场。

2、对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应联系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规范的门楼牌后当场核准办理;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收缴原户口簿或在当事人页盖注销章,签发户口簿,根据当事人需要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东莞人才落户政策

2022东莞市入户新政策:两个五年入户和人才入户。

一、两个五年入户:

1.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也不影响)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累计意思同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2.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开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工作,协调市社保部门做好社保数据对接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入户办理所需材料,推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网上办理;各镇街(园区)公安分局负责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具体受理,对申请人居住时间的认定、入户审核及户口迁移办理,并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市社保局负责对申请人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进行认定,并将有关数据推送至公安局。

3.申请地点

(一)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4.所需材料

(一)申请个人迁入的,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二)申请配偶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三)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四)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5.申请入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提交入户申请时已选择证件邮寄服务的,其《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簿由公安分局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至申请人。

6.材料调查

公安机关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包括载体与信息),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现,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并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自虚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入户通报。

公安机关每月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二、人才入户

1.人才入户基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非东莞户籍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有东莞居住证(此项是之前网办的必选项,新政后网办暂未开始,暂时不知道是不是必选项)

(4)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入户的时候需要社保在缴

2.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条件

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

第五条符合第二条规定,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下列准入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深圳落户学历要求

入户深圳还是以正规积分渠道办理更稳妥,积极条件符合就直接办理,积分不够就考证入户,户口不存在买卖,如果有可以直接买的请考虑风险。以下简述深圳入户政策以及积分方式,希望能帮到您!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简单来说主要考核条件是:学历,年龄和社保三要素

入户年龄要求:18-45周岁,18-34岁可加5分,35-39岁不加分不减分,40-45岁每增加1岁扣2分,满45岁不符合入户条件。(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

深圳人才引进又可区分为核准入户/审批类积分入户/纳税入户/随迁入户/居住社保入户五大类。

核准入户:全日制大专35岁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岁以内有在交社保都属于核准入户

审批类积分入户:非全日制大专积60分,非全日制本科积80分,社保五险买齐1年积7分(最高上限30分),这种属于积分审批入户。

纳税入户:个人所得税近三年累计纳税额度24万以上积100分,企业法人纳税所在单位近三年累计纳税额度300万积100分

随迁入户:子女随迁入户可随父母任意一方同时随迁,夫妻随迁需要结婚满两年同时配偶入户时间满两年才符合夫妻随迁条件,父母随迁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子女入户满8年。

居住社保入户:主要以房产,社保和租领合同累计积分,以上三项必须有两项同时满5年以上才符合申请条件。房产每年积12分,社保五险买齐每年积18分,租赁合同每满1年积2.4分,按照2020年的最后一个名额是294分,相当于在深圳需要具备十年以上房产+十年以上社保才能拿到最后一个名额。

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里要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平台账号,没有账号的需要想去注册,然后在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在职人才引进”,这里需要注意自己是否有填写个人的社保电脑号,如果没有就需要进行填写,然后验证身份。

第三步: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办条件、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或招工)并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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