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落户政策 正文

深圳入户最新政策9月1,能把户口转过来吗谢谢!~

入户李老师 落户政策 2024-07-26 191 0

很多朋友对于深圳入户最新政策9月1和在深圳买了房子,能把户口转过来吗谢谢!~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答:目前深圳户籍迁入主要有四个路径,分别是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具体条件以最新颁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迁入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

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非户籍人口入户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军休、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经贸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入户审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纳税入户、居住社保入户及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老人投靠入户等审核工作,衔接办理其他各类人员的迁户手续。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第十一条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十三条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五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可由有关部门同步审核办理子女随迁入户手续。

第十六条按本规定迁入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应当参加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条件的,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计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坚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同时废止。”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2022

关于积分入户

类型深圳一共有两种积分入户,一种是主要以、纳税积分的入户,另外一种是以深圳租房或时间和社保积分的入户申请时间积分入户的基本是全年都能申请,但是如果当年的额度满了(名额比较多不用担心),

那么有可能会暂停,然后到下一年再开启,具体需要当年公告为准租房或时间积分入户的一般在当年6-9月申请,额度为1万名,政策有效期是2017-2019年,具容需要等到今年6月份才能知道了关于分值积分入户的,只要达到100分,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积分入户和在职人才入户的关系

实际上,在职人才入户包含了积分入户,如果不能理解的,可看看下面关于在职人才入户的条件介绍基本条件1、需有缴纳深圳社保(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除外)

2、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且健康(提示一下,怀孕不影响入户)除此以外,还需以下条件之一1、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即积分)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以上,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注: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技术资格(不含经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注: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的技能职业书(含、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

5、在技能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表彰的人员。注: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6、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017深圳积分入户出了什么新政策

7月17日起,《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申请!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名,即日起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据悉,该政策是深圳首个单纯的积分入户政策,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依法制定,其目的是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了一条新的入户渠道,试行期为三年。无需学历要求诚实守信是关键“积分入户政策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据市发改委相关人员表示,以往提及的人才引进入户适用对象需要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具备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水平要求,而此次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则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无需学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若两类渠道的政策条件都符合,则应首先考虑人才引进迁户渠道。

记者了解到,积分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咨询蔡老师13502813533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且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积分信息统一入库第三季最后一日截止申请

“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根据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实守法等三项类别,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相关人员表示,积分入户由公安部门每年度一至三季统一受理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全市积分入户信息库,四季度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安排数量按照分值高低顺序依次审批并由公安部门发放入户指标,办理入户手续,2017年度将发放10000个入户指标。此外,年度未能成功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可于下一年度继续申请积分入户。如符合深圳其他入户渠道申请条件,也可通过其他入户渠道申请入户,但不得同时在两条或以上的入户渠道同时申请入户。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模块,选择“积分入户”业务参阅相关办事指南并进行申报,或通过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行申报。下面是通知全文: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反映。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第三条市政府根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积分入户工作,将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入户信息系统,受理、审核入户人员申请材料,为达到入户要求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具体想了解更多可以添加搜索公众号深圳人才引进入户或者SZhyxin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住房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住房建设局及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已生育(含已怀孕)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积分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积分入户审核工作。

第五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第六条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做动态调整。

第八条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局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第九条积分入户每年度一至三季度受理申请,四季度进行审批。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及排名由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程序结束后,入户人员名单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量确定,由市公安局正式公布。未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者可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

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职能划分,在收到市公安局移交的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公安局。

第十条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入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市公安局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户,按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三条市公安局依据本办法制定积分入户办事指南,加强宣传和指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第十四条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记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除有特别说明之外,本办法对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以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所称的年度,指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在深圳买了房子,能把户口转过来吗谢谢!~

复制的第一段,说的是如果你原户口为农业户口,就不能通过购房迁入户口

第二段说的是购房入户证明书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公安部门受理入户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很明显现在已经过了。

第三段说的是国家规定的十个边远山区,即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云南、贵州、广西、海南,以上地区的居民不享受我市购房入户的政策。这点你符合,另外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求。

总而言之一句话:现在已经不行了。

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十个边远地区的干部、职工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优惠外,其他地区的居民必须为非农业人口才能享受该政策。若是具有干部或职工身份的在职人员购房入户,必须凭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开具的辞职证明办理购房入户手续。所以,如果原户口为农业户口,就不能通过购房迁入户口。

晶报讯(记者康岩慧)昨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向媒体宣布:宝安、龙岗国土部门受理购房入户证明书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公安部门受理入户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这是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解决宝安、龙岗两区购房入户遗留问题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这意味着宝安、龙岗两区现存的7万户蓝印户口需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办理转为户籍户口,另需补办购房入户的约2万人也要在年底前补办完毕。

文件规定,对于持购房入户蓝印户口需办理户籍户口的人员,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备齐相关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户指标处理;对于购房后仍未办理购房入户证明书,但仍需办理入户的人员,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持有关资料到所属区国土部门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购房入户证明书,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备齐相关资料到公安部门申请入户;对于因开发商或其它原因,造成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地产证》,导致无法办理入户手续的,需在区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申请入户人员可备齐除《房地产证》以外的其他资料,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送达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审批入户。为亲属申请购房入户者,需由购房业主出具亲属证明。

据介绍,市政府曾于1995年颁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决定在宝安、龙岗两区实行购房入户政策,截至2005年8月31日,两区共为购房入户者办理了22万个蓝印户口,其中有15万转为了户籍户口。随着我市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购房入户已不再适应我市对人口素质的需求。2003年4月29日,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宝安区龙岗区购房入户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截止2003年4月30日,宝安、龙岗两区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2003年4月30日前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可按深府[1995]239号文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购房人员申请蓝印户口须知

一、购房申请蓝印户口的政策规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95]239号及[1996]308号文规定,凡在宝安、龙岗区购房

买由政府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住宅的个人,可办理蓝印户口入户手续。

取得蓝印户口一年后,可申请转为常住户口。

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40-50、50-70、70-100平方米以下的,分别给予蓝印户口指

标1、2、3个;面积100(含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蓝印户口指标四个。采用分期付

款和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购房者,需付清房款后才能享受“购房入户”待遇。购房取

得的入户指标不得转让。个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在取得蓝印户口后来

办理常住户口前,不得转让或出租。

购房入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男性应在18岁(含18岁)至55岁(含55岁)之间;女性应在18岁(含18

岁)至50岁(含50岁之间);

2、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业主亲属必须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其他入户者系购房者的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没有犯罪记录;

6、购房入户者须为非农业户口,具有干部、职工身份的在职人员购房入户须凭县以

上劳动、人事部门开具的“辞职证

明”办理购房入户手续。

7、国家规定的十个边远山区,即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云南、贵

州、广西、海南,以上地区的居民不享受我市购房入户的政策,购房者或入户户主的

未成年子女入户,可不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限制,购买外销商品房的境外购房者可为

其在国内的亲属按以上规定申办蓝印户口,申请入户者如系境外业主的父母,可不受

文化程度与年龄的限制。

二、申请办理蓝印户口入户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入户证明书》(原件);

2、《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房地产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查证原件);

4、正式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查证原件);

5、粮本及待业证复印件(查证原件),在职干部职工身份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劳动人

事部门出具的辞退职证明;

6、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成年子女的未婚证

明以及龙岗区“购房入户”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7、购房者亲属须提供与业主的亲属关系证明,由入户口所在地司法机关出具公证证

明或由村(居)委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经镇一级以上政府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8、购房入户业主本人、配偶、已成年未婚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未满16岁人员在出生

证及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其他亲属须提供中专文化以上毕业证书;

9、单位购房给聘雇技术骨干入户的,须提供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单位证明及劳动用

工合同,其随迁未成年子女不受文化程度和年龄限制;

10、申请入户者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的证明;

11、白底一寸大头彩照6张;

12、缴交城市增容费发票;

13、蓝印户口满一年后,申请转常住户口时,须提供银行按揭证明材料。

三、申办蓝印户口程序

1、领取购房蓝印户口申请表(一式三份);

2、将一式三份申请表填好后连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一同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公安现场办受理;

3、凭区公安分局审批后开出的通知单到区财政受费点缴纳城市增容费;

4、将缴纳城市增容费收据交回公安分局,并办理申领蓝印户口人员证手续

(原则上16岁以上办理蓝印户口的人员均要求领取蓝印户口人员证)。

5、到购房地派出所领取蓝印户口簿和蓝印户口人员证。

注意:业主办理蓝印户口以龙岗区公安局最新规定为准。

OK,关于深圳入户最新政策9月1和在深圳买了房子,能把户口转过来吗谢谢!~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