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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落户买房后再迁出(已经购买了海南房产落户)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1-18 251 0

今天给各位分享海南落户买房后再迁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已经购买了海南房产落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人才落户政策落户后买房,之后可以随时迁走吗

一,买房后,随时可以落户,没有时间限制。迁户口是自由的,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关的户籍政策就可以。

二,购房入户的一般流程(具体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在海南买房能转户口吗?

在海南买房是不能直接落户的,需要达到一定积分才可以落户,在海南拥有住房积累到80分的,可以在海南落户的。

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本省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序引导的原则,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为100分。

1、就业年限积分。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住房积分。本人或者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分;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分。

3、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居住年限积分。在琼连续居住满5年的,积10分;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年龄积分。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积20分,41周岁至50周岁的,积15分,51周岁至60周岁的,积10分,61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二)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最高分值为3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地市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三)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和守法诚信等指标。

1、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次)扣减10分。

2、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次)扣减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五)落户分值。落户分值为80分。计算方法为基础分数加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扩展资料

依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基础指标分值和加分指标分值两项积分达到80分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向申请人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发函核准其计划生育状况。

必要时可向房管、社保、工商、税务、教育、司法、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部门或机构和其它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函, 对其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核查。

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查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复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函查时间不计入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审批时间。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落户事项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落户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相应当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海南户口迁移

你好,关于 海南 户口迁移 手续流程如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结婚证 、居民 身份证 。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 退休证 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 购房 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 商品房 ,且 房屋产权人 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 户口迁移证 》。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 集体户口 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 代理 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在海口买的有房可以把户口迁到海口吗

在海口买房可以把户口迁到海口。

2014年5月29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14年6月1日起,海南本省居民在海口购单套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5人。

后来,海口“购房入户”政策的条件有所放宽,时间也曾数次延期。最后一次延期,是2016年4月5日海口市发布的《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将“购房入户”政策延长至2017年4月11日。

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撤销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的人员不能享受上述户口登记政策。后来进一步放宽本省居民最低购买6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即可最多申请2人入户,如果你符合条件可以先申请落户。

扩展资料:

海南省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后,买房早已不是本省居民落户海口的唯一捷径了。

2017年3月,海南省政府也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按照《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海口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海南本省居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均可在海口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海口经商、工作的省外居民也可积分落户。

参考资料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市发改委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

如果为了在海南买房我把户口落户海南,买完房以后能把户口迁回本地吗?

海南买房并把户口迁移海南,若本地还有房产情怳下,只要有正当理由,完全可以再迁回本地

以上就是海南落户买房后再迁出和已经购买了海南房产落户的全部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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