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海南人才引进落户购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海南人才引进落户购房政策2021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海南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一、人才保障对象(1)经过省级认证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其他类高层次的人才;(2)属于高学历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3)拥有专业技术支持、技师以上资格的人才。二、人才住房保障方式(1)人才公寓根据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每人限供一套,并且但人才的标准,购房面积要求也不同,人才公寓8年免费居住,不收取租金,工作年限达到标准,居住的公寓政府无偿赠与产权。(2)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不超过3年。补贴的标准按照人才等级来发放;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如果已经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该扣除后领取。(3)购买商品住宅引进的人才在海南落户后享受与本地居民相等的待遇,购买商品住房按照当地的购买政策执行。三、人才住房保障申请(1)人才单位提供诚信承诺书,向海南省人才“一站式”平台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则向其发放补贴;(2)提供个人才的证明材料,省部级部门高层次人才需要提供人才认定材料,高学历人才提供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技能型人才提供职业证书;(3)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
海南人才落户购房新政策
一、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各市县可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等,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海口人才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外省户籍
1、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只能购买1套住房。
2、自2018年3月30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五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七成。
5、限购范围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以及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
6、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
7、2018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
二、本省户籍
1、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2、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口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落户渠道,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适应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省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 本省新引进人才落户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前的引进人才尚未办理落户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落户。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人才引进落户海南条件
法律分析:落户的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先就业再落户。经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省级部门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人才,保持原有购房政策不变。新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二是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三是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四是离异人士,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法律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海南买房外地人买房政策
1、海南户籍:
第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定执行。如海口市规定,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
2、非海南户籍:
(1)第一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2)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3)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扩展资料:
外地户口在海南买房条件:
1、落户海南(人才引进)
外地户口想在海南购房,在海南没有交社保或者个税,只能人才引进落户海南才有资格购房。落户后可以享受等同本地人一样正常购房,正常按揭,网签等等。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大专学历全日制年龄小于45岁,本科或更高学历全日制年龄小于55岁
2、户口不在海南,但有个税或者社保在海南
在海南有个税或者社保满两年可以正常购买一套住宅且首付70%。
但是海南个别地方需要5年社保,比如海口的主城区,西海岸,海甸岛需要满五年社保或者个税。
3、海南指定企业员工
在海南指定的企业员工可以购买一套,不需要落户,不需要个税或者社保即可购房。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海南全域限购!权宜之计还是长久策略?
海南人才落户买房政策
海南人才落户买房政策:五指山区域、保亭区域、琼中区域、白沙区域的市或县建设住房只对本市县居民开放销售。另外,该政策对于外省家庭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区域实行住房限购,而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限购的标准。这一方面节约建筑用地资源,另一方面维护好生态环境、引进人才。
《海南省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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