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外省户口迁入珠海流程,以及外地户口迁入珠海怎么办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怎样移户口,我想移到珠海。
1、市(县)城区范围内。
(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2)办理手续:① 书面申请报告;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2、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
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 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外地人怎么样才能在珠海落户
外地人落户珠海市政策有很多种的,最常见的落户珠海可以通过人才引进入户、婚姻入户、亲戚投靠入户等等,还有华侨入户、港澳台人员入户、新生录取入户等等。还有就是长期在珠海务工人员的人户。以下列明的是务工人员落户珠海的条件和程序。其他的入户条件请去珠海的公安门户网站查询。
珠海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31 10:42来源:珠海公安
办理条件:
在珠海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
入户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拟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原件后视情况收取原件或复印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交复印件。户口簿中已明确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收取相应的户口簿复印件)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公安机关通过系统核查的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的记录(申请之日居住证在有效期限内,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办证记录中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150日。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三)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除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明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地税部门提供的依法纳税六个月的证明或税单。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拥有完全产权成套住宅的,提供产权登记证书;
2、入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的,提供市或区住规建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证明。
(五)签署承诺书;
1.落户对象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过互联网下载或前往派出所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交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
(图源:本地宝图库)
入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拟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珠海市户口市内迁移办理流程
珠海市户口市内迁移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珠海户口市内迁移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内户籍招调: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市内改变居住地:
商品房(备齐所需资料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公租房(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核实申请人实际居住在该公租房后办理迁户)。
市内户籍招调迁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
第三步: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市内改变居住地迁移 办理流程
(一)商品房
1、购买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
3、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二)公租房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经拟迁入地派出所核实申请人实际居住在该公租房后。
3、将户口迁至公租房所在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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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入户珠海,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扩展资料
申请入户流程
第一步 网上申报
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两种方式,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第二步 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
第三步 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申请调档的,经办机构同时开具《调档函》。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2018年珠海户口迁入最新政策及条件一览
外省户口迁入广东流程
【法律分析】: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1、需要到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2、要带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4、把资料递交到所在地的派出所;5、当派出所审批通过,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6、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就完成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从外地迁户口到珠海有什么条件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章 市外户口迁入
第七条 经本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第八条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第九条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第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准予迁入。 申请迁入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下。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下孤儿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必须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生活的,凭有效证明准予迁入。
第十二条 符合本市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准予迁入。
第十三条 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
随军家属属在职干部、工人的,应当在办妥工作调动后方准予迁入。属自主择业的,提交符合领取安置补助金所需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迁入。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
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
第十五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
(一)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二)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三)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本项所称申请人仅限公租房申请人本人,不包括公租房共同
申请人。
第十六条 凡申请迁入本市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犯罪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犯罪记录;
(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三)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因提供入户申请相关的虚假材料、隐瞒入户申请相关的真相等被处理的记录。
扩展资料:
与以往政策相比,《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
此外,办法第八条规定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取消纳税入户
根据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第(六)项规定, 珠海市不宜再执行纳税入户政策。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有合法稳定住所作为基本入户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等。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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