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三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大部分人都知道,也许有人问三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文件,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三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希望能够帮助你们!
夫妻投靠落户怎么办理
一、配偶随迁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人口服务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
3、分局批准后,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二、子女投靠落户需要以下条件: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三、申办资格
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
四、办理时限
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
扩展资料:
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
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现在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到海南需要怎么办理?
凡符合夫妻投靠来海南入户条件的海南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海南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海南省某县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从外地迁移户口来海南,夫妻投靠需要什么证件和办些什么手续?
你好,从外地迁户口到海南投靠的性质需要准备一下材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居住证》。
3、系统无法核验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交本月(或上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清单。
以上你关心的2021年海南落户需要材料内容还是很简单的,如果你还不是很了解,继续阅读,你将很容易的找到答案。
4、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可在自有产权房屋落户;
请问往三亚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有什么其他办法?
海口三亚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海口市、三亚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
(二)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
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等住房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且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或者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
证明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文件资料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 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录用 (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是指居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
累计年限是指居民个人或者所在单位为个人阶段性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累计的时间。
海口三亚落户流程
申请在海口市、三亚市落户的本省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填写 《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提交落户申请。
经批准落户的人员,应当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租赁房屋居住的,可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工作单位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户口应当落在申请人工作单位集体户。
夫妻户口投靠的条件是什么?
(一)妻子投靠丈夫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丈夫投靠妻子条件:
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
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扩展资料:
夫妻投靠落户,指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即可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申办资格
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
办理时限
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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