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如何积分入户,大家也许都懂,有人问如何积分入户东莞,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如何积分入户,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怎样办理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办理流程:第一步:网上申请 。(一)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二)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需经本人填写诚信承诺和签名确认),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进行核对,若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网上申请材料核收和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以网上申报自评分和与网上上传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除可以按规定延后补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时交齐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二、 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意见》要求,相关城市需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你需要先在网上申请积分入户,随后根据申请材料提交具体的信息。在经过了初审之后,你可以查看自己的审核结果,最后办理积分入户的手续。
【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2、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3、接收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4、初步审核申请: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5、公布名单:当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6、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买房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新房拿到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4、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办理积分入户流程
办理积分流程:
1、报名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2、上传材料。申请人实名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3、积分审核。申请人积分申报材料受理上传后,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4、公开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工作专班对拟入户人员名单在平安武汉网站积分入户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5、申请复核。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6、办理落户。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受理窗口办理落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怎样积分入户?
一、学历
全日制大专(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可直接核准制入户,不需要参与积分。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35岁以上)及以下学历,可获得加分。
1、成人自考函授网教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积80分;
2、全日制大专(35岁以上),积70分;
3、成人自考函授网教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积60分;
其他学历如中专、高中、初中等不加分。
二、社保
社保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曾出现过中断不影响积分,把前后累计加起来即可。具体的积分规则如下:
养老保险每满1年加3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险种每满1年加1分,也就是说缴纳5险的话,1年可加7分,但社保最高只能累计加30分。
三、年龄
18~35岁可加5分;35岁到40岁不加分不减分;40~45岁每增加1岁扣2分。
从年龄加分来看,深圳欢迎年轻人才入户,抑制中老年人入户,毕竟总体来讲,年龄人能为城市做的更大,消耗的资源更少。
四、技能职业资格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和高级技能职业资格(35岁以下,3年以上的社保),都可以直接核准入户。积分规则如下:
1、高级技能职业资格,加70分;
2、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加40分。
积分入户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一)、代理申请
拟积分入户员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的“积分入户个人条件测评”,输入身份证、姓名和个人社保电脑号,进入人员信息填报页面,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提交;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代理机构名称,输出打印《积分汇总表》和《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申请表》后到代理机构申请代理。个人信息填报后,需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申报。
如果拟积分入户人员网上个人填报信息有困难,可到代理机构现场协助办理。
(二)信息申报
代理机构对个人填报的信息进行校核后提交给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打印二份《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自己保留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注:1、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2、申报信息经代理机构点击“提交”后,信息申报工作方完成。
(三)信息预审和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情况和本年度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分二批确定全市统一的入户分值,达到积分入户分值人员向社会公示。
(四)下达计划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
(五)提交书面材料
拟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在材料受理时间内将材料及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办事窗口,由代理机构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六)受理、审批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因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的,受理申报材料,扣分后达不到入户分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积分入户申请条件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代理机构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所有申报材料(含补正材料)应在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拓展资料】
信息更改
1、信息预审前
信息申报成功后,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
2、信息预审后,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的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如须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动进入第二批信息预审,并打印《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原计划指标作废。
第二批已下达计划指标积分入户人员,代理机构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计划指标作废,本年度不再进行信息预审。
3、窗口受理材料后
业务窗口受理积分入户申报材料时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审批后,不予更改填报有误的信息。
注:请代理机构和个人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并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申报的纸制材料信息一致。《积分入户人员个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签字确认,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正常办理积分入户或影响最终入户手续的办理,责任由拟积分入户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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