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子女随迁入户深圳应符合什么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深圳随迁入户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未成年子女投靠随迁入户
一、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夫妻投靠随迁入户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二、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四、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深圳在职人才入户子女随迁要求
深圳在职人才入户子女随迁要求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下面是我分享的深圳在职人才入户子女随迁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般在职人才子女随迁要求如下: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的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博士后子女随迁要求如下
1.博士后本人进站备案业务已办结,且是在站期间的2年内;或博士后本人出站备案业务已办结,且在3年内。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深圳子女随迁入户政策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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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随子女落户深圳什么条件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身边无子女。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老人及所投靠子女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2、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 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老人随子女迁入深圳户口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入户深圳的条件和流程
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申请入户所需的材料:
1、被投靠人(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
2、随迁子女身份证
3、随迁子女户口簿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如果申请人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需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6、如果随迁子女属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7、如果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额,该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在男女情况声明》
8、如果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的,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子女投靠父母的,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抚养责任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但在高中 (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 (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深圳随迁入户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深圳随迁入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夫妻分居投靠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两周年;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2、老人投靠子女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老人双方应当一并提出申请,老人离婚后可以一方提出申请或双方同时申请,应当投靠在深圳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其中一个子女;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分居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内地户口该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登记为深圳常住户口的父(母);
(4)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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