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海口限购政策,大家也许都懂,有人问海口限购政策2021最新 首套房认定,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海口限购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海口市限制购买多套住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17海口市限制购买多套住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17年5月1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从明确限购范围、设置限购区域等八个方面对海口房地产调控提出实施细则。
一、海口市实施细则的时间如何确定,与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如何衔接?
答:海口市限购的《实施细则》自公布实施之日2017年5月10日起正式生效。从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之间购房的仍参照《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住宅、低层住宅、酒店式公寓)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产权式酒店、二手住房。
自2017年5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产权式酒店、二手住房一并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此外,《实施细则》还增加了限购区域的划分以及对应的购房资格的认定。
二、商品住宅、二手住房都包含哪些?
答: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二手住房指已通过初始登记或首次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再次上市交易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
三、居民家庭如何认定?
答: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既有本省户籍也有非本省户籍的,以购房人户籍为准。
四、限购政策的具体执行时间如何界定?
答:具体实施时间的界定上,在4月14日《通知》印发之前,已交定金或首付款尚未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需提供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凭证,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银行卡账户转到开发单位账户,同时买卖双方必须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经住建部门核实后,可继续进行网签备案。
在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0日之间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完成网签的购房居民,可以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以继续按《通知》规定提供居民个人购房资格证明后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通知》规定的住房信贷政策。
在海口《实施细则》发布之前已开始进行买卖交易行为的二手房,买卖双方之一提供在2017年5月10日前(含当天)的付款凭证以及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之后可继续交易。
五、现役军人是否属于限购范围?
答:现役军人(不含义务兵)在海口购房的,提供驻地部队的单位证明,可按本省户籍居民资格购房。
六、对原已在海南拥有一套保障性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如何界定其购房资格?
答:在海口《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前,在本省仅拥有一套保障性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经核实无其他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的,可在海口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
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购买资格、条件等按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七、非本省户籍家庭购房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非本省户籍居民购房须先到住建部门及不动产部门确认购房资格后(全省范围内家庭无购房备案证明及家庭无住房证明),再签订购房合同,进行网签备案。非本省户籍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海口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房、新建和二手产权式酒店,需提供:1、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家庭成员无房承诺书,承诺具备交易资格(承诺书可以从网签备案系统打印或到窗口领取);2、全省范围内家庭无购房备案证明(住建部门提供)及家庭无住房证明(国土部门提供)。买卖双方必须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所购住房在限购区域内的,非本省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其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各市县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八、无购房备案证明和家庭无房证明如何出具?
答:家庭无购房备案证明及家庭无住房证明都可以直接到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大楼二楼的交易大厅申请开具。购房人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分别到住建及不动产受理窗口办理。
九、原已取得预售的商品房是否还需办理价格备案?
答:对于在《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并已开始对外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要在《实施细则》发布一个月内到海口市物价局完善价格备案手续(海口市物价局地址: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三楼3045、3039室),将所有未售房源按“一房一价”的要求向物价部门提交价格备案手续。
;
海南房地产最新政策
以下是海南限购政策的内容:海南户籍:
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
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定执行。
如海口市规定,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
非海南户籍: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就是说,如果户籍在外省,又没有长期在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这四个市县工作和生活,那么在海南购房就不能考虑这四个地方了。
其他市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如果在海口、三亚、琼海的限购区域内买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拓展资料: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海口限购了,外地人是否还能在海口买房
海口限购,外地人口可以在海口买房,但是要满足一些前置条件,如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海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四条 实施全域限购。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五条 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我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条件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条件如下:
第一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房首付不得低于70%,取得不动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转让。购买在本市限购区域内的住房,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第三类其他市县:限购一套,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取得不动产权证后24个月内不得转让。
总的来说如果您的户籍在外省,而且没有长期在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县市工作和生活,就不能在海南买房定居。在其他海南城市、县城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买一套住房,而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
外地人在海南购房方法
除了外地人缴纳个税和社保的证明方可在海南购房置业外,还可以通过“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来购房。
1、海南目前的发展规划是离不开人才。去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发布后,之前制定的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又又又降低标准了。比如之前是需要本科学历,如今则需要专科学历即可。
2、只需要满足海南当前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也可以在海南购房置业,并且还有各种优惠政策,比如住房补贴等等福利。这对于想来海南发展且购房的客户,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在海南购房。
如此来看,通过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来海南买房比补缴个税和社保还要好,其一享受人才引进的福利,其二节省缴纳个税的费用,其三是可以让子女在海南进行高考等。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
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
海口调整购房政策:非本省户籍人员实行全区域限购
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
通知提出,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对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A、B、C、D、E类);通知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在海口市购买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
海口限购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海口限购政策2021最新 首套房认定、海口限购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