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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入户流程(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及时间)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2-18 254 0

说起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大部分人都知道,也许有人问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及时间,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你们!

怎么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材料?

一、入户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3、【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4、【户口迁移】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工作镇街其他直系亲属(含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扩展资料

入户东莞的条件: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新莞人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手续

(一) 出生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简单来说就是父或母一方是莞籍,出生的小孩入户为莞籍。

(二) 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满足相应的人才条件,或者是所在的企业有自评资格。

(三)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四) 投靠入户类(包括夫妻投靠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 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我市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六) 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群众在申请此类入户时,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有关入户证明材料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除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个人证件材料外,还需根据不同的入户原因,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因入学办理户口的,需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因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卫生部门出具的批准录用招收材料(商调函、介绍信、录用(骋用)呈批表或录用公务员情况登记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校大学生怎么入户东莞?

大学生作为一群知识分子,在城市落户里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群体,每个城市都需要源源不断的大学生注入新生活力,学历越高的大学生就更受欢迎,落户就更简单。

而东莞作为一座最受国内大学生欢迎的城市之一,当然也会顺应潮流,欢迎大学生落户东莞,所以今天徐老师就给大家说说大学生东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届毕业大学生,一种是在职人才的大学生,这两者落户东莞的条件有一点出入

一、在职人才大学生落户东莞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内,有缴纳社保记录;

2、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有缴纳社保记录;

二、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东莞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注意:毕业2年以内都算应届生,应届生落户东莞没有工作和社保的

要求。也就是说你没有工作,或者在其他城市工作,没有缴纳社保都可以直接落户

 2021年大学生东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三、应届毕业大学生落户东莞顺序选择:

1、有房产

有房产的直接落户到本人房产下

2、无房产

无房产的可以在亲戚朋友房产下、或者落户在毕业生人才专户集体户、所在工作单位集体户

以上就是有关大学生落户东莞需要什么条件的详细介绍了,根据过往的经验来看,大学生落户东莞还是非常简单的,是最快速的落户东莞方式。

前提只要学历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最快可以一个月办理才完成,所以说如果你刚好是刚毕业大学生来东莞打拼的话,千万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了

2019年东莞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畅通入户渠道,规范入户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莞户籍人才申请入户我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才入户,包括条件准入和积分制入户。条件准入,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准入条件申请办理入户;积分制入户,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积分制入户综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办理入户。

第四条 市政府统筹全市人才入户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市人才入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将全市人才入户纳入计划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建立统一的资格审核信息平台,审核入户资格。

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积分制入户的资格申请,建立统一的积分制入户资格审核信息平台。

计生部门负责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迁户手续,审查守法情况。

第五条 人才入户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评价、程序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入户对象

第六条 申请入户我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

(二)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非莞户籍人才,符合准入条件或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第三章 资格申请和审核

第八条 通过条件准入方式提出入户申请的,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通过积分制方式提出入户申请的,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第九条 申请人提出入户资格申请,应当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资料,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要求予以办理:

(一)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核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二)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三)不符合入户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四)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应予以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十一条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核评分。

(一)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初审。

(二)负责初审的职能部门或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在部门完成初审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对计划生育情况和守法情况进行审核,复审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积分达到100分且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动态实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提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守法情况由公安部门通过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实行网上核查,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章 入户办理

第十四条 通过本办法申请入户,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自有产权居所单独立户;无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

第十五条 获得入户资格的人才,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户籍迁入申请。逾期未提出户籍迁入申请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第十六条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第十七条 户籍迁入人员受辖区社区居委会管理,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报备辖区社区居委会。

任何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办理入户,不得收取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随其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人员须迁入同一个户口。其父母符合投靠子女入户基本条件的,自入户3年后可向入户地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部门审查发现,不予纳入入户管理;已获得入户资格的,直接取消其入户资格,且自该申请人被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之日起,5年内不接收其申请入户;获得入户资格已办理迁户手续的,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实施入户政策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受理部门申诉或提出异议,由相关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镇街、各部门要完善人才入户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审核监督,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办事效率。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违反客观事实审核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到、接收,按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就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市市属园区的人才入户工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新莞人作家、艺术家入户实施方案》以及其他人才入户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我市原发布实施的积分制入户政策文件停止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4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4月1日。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东莞户口迁入流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才入户,包括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条件准入,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准入条件申请办理入户。积分制入户,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积分制入户综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办理入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是指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对申请入户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员工,申请办理入户。

第六条 申请入户我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二)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非莞户籍人才,符合准入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或经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关于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和东莞人才入户流程及时间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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