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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户口随迁需要什么资料(深圳办理户口随迁流程)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2-11 215 0

说起深圳市户口随迁需要什么资料,大部分人都知道,也许有人问深圳办理户口随迁流程,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深圳市户口随迁需要什么资料,希望能够帮助你们!

深圳随迁入户条件2022新规定

一、深圳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深圳办理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深圳户口申请需要准备哪些办理的材料

1、已婚且孩子随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个人毕业证、社保卡,小孩出生证明和准生证;

2、未婚: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社保卡;

3、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报到证。

深圳随迁入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1.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2.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下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须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5.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6.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核验原件);

7.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如果学校名称中有“职业”、“技术”等字样,须明确注明“该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读”字样;

(2)随迁本省生源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提供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未婚未育证明》;

(3)随迁病残成年子女,提供:①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②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含收养子女)证明;

(4)随迁收养子女: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盖留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收养子女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或私自抱养弃婴(童)的,还须提供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盖福利机构公章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弃婴来源(《捡拾弃婴(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弃婴公告、入院审批手续等。收养关系存疑的,由市局安排亲子鉴定;

(5)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提交材料?

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所需资料:

一、设立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身份证及户口簿,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代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缴费清单。申请在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需收取租赁合同。

二、设立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介绍信)及其身份证;

3、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

4、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条件中第二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单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代替);

5、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属企业、非企业单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职人员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对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需收取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非法人企、事业单位,需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迁入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市外迁出时,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3、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6、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向集体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现在很多人因为求学和就业的缘故将户口进行迁移,大学生毕业后,往往会将户口迁到工作的单位,成为集体户口。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依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六)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七)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或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九)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办理程序

市内移居在实现“全城通”的两个派出所之间实行“无纸化一站式”办理,即拟迁入所直接受理办理,不使用市内移居证件。除集体户整户移居使用专门表格,所内移居迁入代管户不使用任何表格外,其他市内移居应当由当事人填报《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并提供所需证件证明材料。迁入所办理后负责收缴原户口簿(户内部分成员移居的加盖注销章)。

(一)对于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当事人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在父母有房产但无深户,其成年子女实际居住该房产内的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办理。夫妻离异后搬出一方申请市内移居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移出,另一方拒不提供户口簿的,迁入所户籍民警直接通知教育后可以办理,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办理。

(二)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直接受理,并须由户主到所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仅适用于家庭户,一个成年人一份,可以填报随同的未成年子女),在该声明上,须由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工作,同意迁入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必须面见迁入者本人。

(三)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本所代管户。

(四)集体户户内成员因单位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原单位及现单位证明及户口簿当事人内页直接办理。集体户内成员离职且无新的接收单位的或者下落不明的,单位集体户管理员或户主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动员迁出或凭单位证明将其及其监护的未成年人迁入代管户。

(五)集体户因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当整户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该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单位迁走后,应当及时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集体户应当整户移居。

(六)在本市范围内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迁移户口的。一律由拟迁入所受理,填《申请入户审批表》,提供养父母户口身份证件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收养或解除收养文书、被收养人、生父母的户口身份证件(如有)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作为申请材料;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分局人口科审核中认为该收养或解除收养行为违反有关收养法规或程序的,或者有其他疑义的,应当报市局业务主管部门。凡本市范围内养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先办理并户。“助养”、“寄养”等原因不得用于办理户口移居。

(七)移入时因居住在自有合法房产内,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派出所可给予受理,使用同样的住址、门牌,同时在两次动员(15天后)可将原户迁入本所代管户;如无法通知,可当场迁入代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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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深圳市户口随迁需要什么资料和深圳办理户口随迁流程的全部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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