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佛山入户哪里办理,以及佛山办理户口入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佛山入户怎么办理
在佛山办理户口入户的操作流程是,本人现向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派出所审核过相关材料后,符合迁入条件的签发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且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再到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佛山户口入户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佛山户口入户条件有哪些?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3、积分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社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三、佛山集体户口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一)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驻禅部队以及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自有且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三)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口。
(四)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可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园区或有关街道、居(村)委会等现有力量和资源承接办理。
事实上,对于佛山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只要本人符合佛山市政府部门规定的入户条件,办理入户的操作流程非常简单,申办准迁证的时候,相关的材料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投递。公安机关准予迁入的,准迁证也可邮寄致申请人。
佛山顺德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佛山顺德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佛山顺德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顺德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1、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大厅。
2、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大良派出所户政大厅。
3、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
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4、顺德区公安局伦教派出所。
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伦教行政服务中心。
5、顺德区公安局陈村派出所。
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桥侧建设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6、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
顺德区北滘镇天宁路18号北滘派出所户政窗口。
7、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
拓展: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广州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1]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适用人群
已在广州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即所有非广州十城区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3、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
4、在广州市正常缴纳社保并达到4年(包含)以上
5、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期或以上劳动合同
6、办理了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
7、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8、总积分达到60分
9、年龄20-45岁
分值计算
1 、文化程度本科(60分);
大专或高职(4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2、技术能力中级职称(6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4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20分) 。 以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4、社会服务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5、纳税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2]。
(一)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二)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需经本人填写诚信承诺和签名确认),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进行核对,若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网上申请材料核收和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以网上申报自评分和与网上上传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除可以按规定延后补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时交齐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和上传申请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在网上填报虚假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或者上传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律作违反诚信规则论处,登记其本人诚信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本轮的审核资格及轮候资格,永久取消入户广州的申请资格;已经骗取入户的,取消户籍,退回原籍。
虚假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及上传虚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如实填报、填报虚假情况、填报无关情况、上传虚假申请材料扫描件和图片或者上传与其本人申报情况不相关的材料扫描件和图片等。
第二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第三步: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第四步:初步审核申请。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第五步:审核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排名(积分相同情况下,按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确定入户排名)。初步确定入围分数线,向申请人本人公开审核分数,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
第六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七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第八步: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申请指引
(一)申请时间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可于每年规定的时间段内网上递交申请材料后再到就业地的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指标总量
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执行。
2014年广州积分入户指标待定。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和广东省人才居住证,下同)、就业登记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等材料,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张。
1、入户申请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
需要粘贴1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居住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就业登记材料
9、广东省社保参保证明
10、广州市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1、广州市医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12、学历证书复印件
13、学历认定报告
1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5、职业资格证件鉴定证明
16、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
17、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18、房产证复印件
19、结婚证复印件
20、献血凭证
21、献血证复印件
22、志愿服务证明
23、志愿者证书复印件
24、义工服务证明
25、义工证书复印件
26、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此外,搭户的需要再准备以下材料:
27、搭户单位集体户的材料
1)单位接受证明;
2)单位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带地址)复印件;
3)个人无房声明。
28、搭户亲朋户口的材料
1)亲朋户口与房产需在申请人就业所在地;
2)被搭户业主和户主的同意搭户证明;
3)被搭户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4)被搭户户主的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地址变更栏复印件;
5)个人无房声明;
6)单位无集体户声明。
积分入户新政专家解读
一、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的变化
1、取消纳税入户。
2、违法生育者及违法生育子女均不得积分入户广州(现行政策可以通过投靠、纳税等方式入户)。
3、人才引进和技能入户合并简化,最主要是取消了夫妻双方需同时满足条件的限制,取消了社保年限、专业和工种的限制(高级工除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可以直接积分入户广州,大专学历加中级职称不再符合条件。
4、广州积分入户要求4年社保,总分达60分,再按照名额和社保缴纳时间进行排名。
5、广州积分入户取消年龄、房产、社保、捐款、表彰、导向等加分,积分门槛较低,入户门槛相对提高。
6、包括广州积分入户在内,新政允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同时迁入),并将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缩短为1年。
7、广州积分入户新政鼓励有条件的街道设立公共集体户,以解决无房者的'落户需求。
二、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的积极意义和不足
1、积极意义:
穗府2003年72号文自2004年实施至今已满10年,是广州市户籍政策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10年中广州除了积分入户、留学归国入户等几乎所有的入户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广州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需求。广州积分入户新政顺应时代要求呼之欲出,将对广州市的人才结构调整、人力资源引进及城市化建设产生重要影响。新政在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市移民归属感的同时,也将对部分低学历、低技能、大龄等外来人口进行制度性淘汰。
2、不足:
1)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规定,广州积分入户依然实行总量控制,并且一年只能申请一次,不管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均体现其对相对保守性。
2)广州积分入户新政强调高端人才和贡献度,在衡量指标上单一化及机械化。广州积分入户以社保缴纳时间作为排名唯一依据,并不能体现申请人对于城市贡献的主观意志,有失公平。
3)广州积分入户新政作为未来广州市人口调控的纲领性文件,仍未能突破计生政策的束缚,将人口调控功能割裂为户籍和计生两块,极大地削弱了其法律地位和指导意义。
三、对于拟申请人员的提示
1、广州积分入户新政修改的不仅仅是积分入户,广州市整体的户籍政策均受到集中式调整。城市移民申请广州户口,既可以选择高学历入户广州,也可以选择高技能入户广州,或者积分入户广州。
2、由于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调控不了计生政策,城市移民在申请广州户口之前,还需严格按照广东省计生条例和2013年8月1日新实施的广州计生政策做好相关的资格准备和提升。
3、具备不同条件的城市移民,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入户方案:
1)本科(统招)及以上的高学历或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以人才引进为首选;
2)大专及以下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下技能的人员,以积分入户广州为首选;
3)如果社保年限较低,建议尽早参加技能培训和考试鉴定,通过技师资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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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佛山高明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下面是我分享的佛山高明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高明区积分入户办理地点
1、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2、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0、21号窗口
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437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以夫妻挂靠的`形式将省内户口迁入佛山,是否还需要提供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这个证明?
已取消户口迁移的计生审核,无须再提供计划生育审核表。
提交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双面A4打印)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9.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10.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7、8选其一,9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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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入户佛山?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经核准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将《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寄回毕业生所在学校。
2、毕业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接收证明,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毕业生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在职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职人才需向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审核材料: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商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核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须提供全部商调及人事档案材料,经审阅后,发出《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职人才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三、技能型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先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递交《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先入户后就业的人才入户佛山流程及所需材料:
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的各类人才,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引进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才程序办理。
扩展资料
《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引进人才的落户方式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第十条 分流用人单位集体户的“空挂户”
1、失业或自谋职业的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户口迁入原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集体户;
2、人才交流到新工作单位的,其户口迁入新聘用单位集体户,如新聘用单位无设立集体户,则迁入属地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集体户;
3、已办理先入户后就业手续,一年内未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者本人或公安机关应将其户口根据实际情况迁入现居住地、工作地或原户口所在地。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引进人才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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