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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人才引进政策(深圳对于医疗人才的引进政策)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1-23 267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市卫生人才引进政策,以及深圳对于医疗人才的引进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的七大注意事项

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的七大注意事项

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新政将于1月1日实施,那么新政下入深户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是我分享的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的七大注意事项,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关于人才引进立户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无指标限制,引进渠道畅通。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并在网上完成申报流程。

二、关于业务权属划分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我市直通车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办理咨询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需了解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办事指南-人才服务”栏目查阅。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及时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供社会公众查阅;同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也将于近期编发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向社会发放。

此外,申请人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12333进行咨询。

四、人才引进业务申办

有引进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申办,也可以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进行个人申办。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要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人才引进信息;

个人也可在注册后,填入个人信息以测评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进的条件,并提交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

已申报人才引进信息的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详见业务指南(将于近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为保障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在申办人才引进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真实信息,特别是学历情况、技术技能、人事档案、工作关系等重要信息,如有人事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均应严格遵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代理机构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选择合法人才引进代理机构

符合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办理,也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如在人才引进申办过程中有收费方面的投诉,可打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8”。在人才引进办理高峰期,请尽量选择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

七、防范并举报非法代理行为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不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办人才引进业务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申请人收到非法代理人才引进的电话、短信、传单或网络广告等,谨防上当受骗,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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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补贴

2016年11月28日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第六条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第八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第十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第十一条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第十三条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深圳落户地接收证明”是指接受你的户口落户的户主所出具的同意接受你落户的证明文件、派出所里也有表格可以拿的、主要是写户主是谁、同意谁落户到户主所在的户口簿里。

补充说明:

深圳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深工作

一、受理依据

《深圳市人才流动条例》、《深圳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人口综合调控精神,优先满足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专科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专科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被引进人员应是本市用人单位所紧缺急需的主要技术攻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本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应与用人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评审表或批复);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报告;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7、近期体检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一般应在6个月内);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及本市迁入地户籍证明(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明等);

1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证明等)、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已婚未育证明等)

13、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门在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书面材料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区(县)人事局申报;

2、经批准后,调动人员持《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迁落地所在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4、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以及《调令》复印件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6、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户落户确认单》、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4:00-18:00

七、受理机构

(1) 深圳市槐仁社人力资源(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东方广场20楼2004室)

(2) 深圳市槐仁社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东方广场20楼2004室)

(3) 深圳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深圳市引进人才网上服务系统

2022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深圳市在职人才入户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应届生入户深圳不需要工作、社保和体检,就可以任意落户深圳一个区 ;应届生入户深圳的前提,需要将报到证派遣或改派到深圳。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高学历+年轻人,入户门槛越低,入户福利越高 ;入户深圳即可申请人才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如果可以落户到有区补贴的区,还可以申请各区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坪山区补贴:本科20000,硕士30000;博士50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深圳市人才入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深圳人才入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

第二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紧缺人才目录。紧缺人才目录内的人才,可以在入户、生活保障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

以上就是深圳市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和深圳对于医疗人才的引进政策的全部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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