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2019深圳引进人才政策介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2019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19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将采用积分认定制都有哪些变化?
查策网政策解读: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即定期修改。最新发布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已明确,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将采用积分认定制。
积分认定制是在2015版认定标准基础上,增加能力贡献、业绩成果的要求。具体如下:
1、A类人才:积分须达到100分以上
A类人才首先要符合2015版“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2016版“海A”认定标准,这样可以积90分;此外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必须积10分以上。符合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无需评审。
2、B类人才:积分须达到80分以上
B类人才首先要符合2015版“国家级领军人才”或2016版“海A”认定标准,这样可以积70分;此外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必须积10分以上;能力贡献和业绩成果二者都不为0分的情况可直接认定为B类人才,无需评审;否则须进入评审程序。
3、C类人才:积分须达到60分以上
C类人才首先要符合2015版“地方级领军人才”或2016版“海B”认定标准,这样可以积50分;此外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必须积10分以上;能力贡献和业绩成果二者都不为0分的情况可直接认定为C类人才,无需评审;否则须进入评审程序。
4、D类人才:积分须达到40分以上
D类人才首先要符合2015版“后备级人才”或2016版“海C”认定标准,这样可以积30分;此外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必须积10分以上;能力贡献和业绩成果二者都不为0分的情况可直接认定为D类人才,无需评审;否则须进入评审程序。
能力贡献和业绩成果积分规则如下:
1、能力贡献:从“社会任职、单位任职、载体任职、表彰奖励、工资薪酬、促进就业”六个方面计分,每项5分。其中“社会任职”明确在多个机构任职的只取最高分,不可累计;“工资薪酬”只有法人代表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
2、业绩成果:从“奖项称号、著作论文、发明创造、项目课题、成果转化”五个方面计分,每项5分。理论上,每项的不同维度计分是可以累计的,例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在数量上都可以加分,而专利又获得奖励,则可以再加相应的分数。
以上是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相关政策作的解读,仅供参考,具体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者。第三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第四条 人才工作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现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第五条 扩大人才开放,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第六条 突出市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人才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第九条 市、区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研究制定并指导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政策等;
(三)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重点人才工作;
(四)研究部署年度人才工作,并督促落实;
(五)研究决定有关人才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条 市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协调督促、服务保障等具体工作,协调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市人才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财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人才工作。第十一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等应当发挥自身优势联系服务各类人才,开展相关领域的人才工作。第十二条 市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才工作情况,定期发布本市人才工作情况报告。第十三条 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才政策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或者提出调整意见。第十四条 每年11月1日为深圳人才日。第二章 人才培养第十五条 人才培养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实现系统培养、整体开发,立足岗位成才,推进终身教育。第十六条 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制度,完善人才能力提升培养支持制度。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可以由政府财政性资金给予补贴。第十七条 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第十八条 注重吸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建设特色学科、学院和高等院校,建立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
创新高等院校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创办高等院校、支持高等院校发展。第十九条 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本市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创新能力培养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第二十条 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以多种方式开展合作,促进形成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业和教育相互融合的职业教育制度。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捐赠等方式独立、联合举办职业院校,或者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等服务。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人才市场活动,保障人才市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人才的招聘、应聘、租赁、转让、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人才市场的行政管理活动。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人才市场,是指在市、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从事人才交流与服务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市场。第四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循自愿、自主、平等、公平、真实、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第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人才招聘与应聘第六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招聘人才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强行要求用人单位接收其推荐的人员;不得干扰用人单位的正常招聘工作。第七条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招聘人才:
(一)自行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的经营场所或者人才交流会;
(二)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在公共媒体刊登广告;
(四)其他合法方式。第八条 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媒体发布招聘广告的,应当出具其营业执照或者成立批文。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事项时应当具体真实。第九条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的规定;
(二)不得向应聘人才收取押金、培训费、集资款、保证金等费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招聘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三)不得强制应聘人才提供与招聘职位无关的个人信息;
(四)未经应聘人才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其求职资料和个人信息,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转发、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被聘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人才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人才所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阻挠人才的应聘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才所属单位,是指与人才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第十三条 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擅自离职应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研项目,未经所属单位同意的;
(二)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要机密工作的;
(三)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四条 人才离职应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守与所属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第十五条 人才应聘时,应当如实反映本人信息,提供真实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文凭、资格证书,禁止提供、使用虚假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六条 对人才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第三章 人才租赁与转让第十七条 人才所属单位可以依照本条例,将人才出租或者转让,并从中取得收益。第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人才租赁,是指人才与其所属单位劳动关系不发生变更,所属单位将人才外派至人才承租单位工作,人才承租单位支付人才租赁费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人才转让,是指人才所属单位与人才解除劳动关系,将其转让至人才受让单位,人才受让单位支付人才转让费的行为。第十九条 人才所属单位出租或者转让人才时,应当与人才承租或者受让单位签订人才租赁或者转让协议。
人才租赁协议应当载明被出租人才的租赁期限、工作任务以及人才租赁费的支付等内容。
人才转让协议应当载明被转让人才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新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人才转让费的支付等内容。
2019深圳落户有什么新政策?
深圳落户新政策:
从2019年1月份开始的积分入户办法来看,2019年的深户政策做了比较大的变动,2019年转深户人才引进红头文件,如何申请落户深圳。主要是体现在入户者的年龄,有原先的48周岁,到45周岁以内了。社保方面的积分,由原先的封顶积分是60分的,下降到深圳社保封顶积分是30分。
其他比如以往的加分项目都不加分了,比如捐款,献血,做深圳义工,深圳房产和深圳居住证,都不加分了!还有1个大的变化就是,走公司申报有以前的1年社保,为在同一家公司交社保满2年以上,才能通过公司申报入户加10分了。2019年转深户人才引进红头文件,如何申请落户深圳。
2019年办理入户深圳的四种,2019年入深户新政文件通知,2019年如何申请落户深圳。
入户深圳的分为调干(干部调动)、接收院校生、积分(招调工、投资纳税、房产)入户、随迁等:
(一)、调干(干部调动),调干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即干部调动,前提是要有干部身份。调干人员一般是有统一招生统一的全日制学习经历的人员,全日制的学习经历曾办理生接收手续,报到证存放档案,且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档案(即关系)和户口应在同一地级市(单位或者人才中心)。
一般统招本科及以上的调干相对容易,大专须深圳社保满三年或拥有相关执业书。
(二)、普通高校应届生接收:是指纳入统一招生范围,统一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符合核准条件的生在择业期内(根据规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广州的经济一直领跑全国,吸引了一大批行业顶尖企业在此扎根。而且相比帝都和魔都,广州对于留学生的落户政策要宽松一些,成为了很多海归的不二之选。
2020年最新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指南
适用范围
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2. 入户年龄要求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 社保要求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注: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两年内(含两年)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本科择业期内留学人员申请入户,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至申报人系统递交入户日期为止,需在两年内(含两年)。
4. 其他要求
2019年过渡期间:管理办法印发之日(2019年1月9日)至入户受理之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超龄的人员,也按照管理办法受理。
所有的申报人都可以办理家属随迁。
【拓展资料】2020年最新留学生深圳落户政策
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深圳的留学生落户政策是最宽松的,只要取得了教育部的学历认证,甚至不需要有工作和社保记录,都可以办理。这对于想要迅速解决户口问题的留学生十分利好!
要求45周岁以下,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填写留学人员信息采集表(人社局或官网办理);
选择落户方式(房产落户、集体户或社区):在深圳暂无房产和工作的留学生,可以选择落户人才中心(此政策有缩紧趋势,建议有归国意向的留学生尽早安排);
提交材料后获取调档函,审批通过后取的《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和《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提交材料至入户地公安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提档,即可完成落户。
以上就是2019深圳引进人才政策介绍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2019的全部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