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深圳市人才补贴怎么申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深圳市人才补贴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办理流程为:
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2、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深圳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申报补贴。申请人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注册的用户和密码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补贴。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选择“上报”按钮提交补贴申请。
2、鼠标移动到补贴申请后选择培训补贴申请。
3、根据自身请款选则补贴类型,由特种作业证书的选择“特种作业补贴申请”。
4、如果社保没有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是不可以申请的。
5、符合条件的,根据提示补充完资料就可以申请技能补贴了。
6、等待审核,领取补贴。申请人通过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于每个月末在其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于公示结束后次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公示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异议不成立的,于调查结束后的次月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拨付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补贴已发放,申请人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到账。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第六条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把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把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和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联动机制作为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将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对联席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此外,各级财政还要合理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等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十条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团结各方积极参与,以及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帮助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他们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和提高创业就业服务能力给予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
第三十一条 各新闻单位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继续树立和宣传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气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
第三十二条 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下面是我分享的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怎么申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二、网上申报材料
本市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1、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
(1)《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
2、网上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扫描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交本市户籍证明;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3)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4)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受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5)用人单位发放年度购房补贴的说明及银行转账凭证;
(6)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
三、申报网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网址:)。
四、审核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
五、工作程序
(1)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
(2)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
(3)确认申请人在岗。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用人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是否在岗。在岗的,须上传申请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确认申请人在岗期间,不受理新增个人申报材料。
(4)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公安、税务部门和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人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10位)、性别、人才类型、人才证书号、证书有效期、工作单位、补贴类型、共同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前10位)。
(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部门核拨购房补贴款,并提请市规划国土部门按照规定限制房产转让。
(7)市财政部门拨付购房补贴款。
(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时限
20日,自网上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完成审理。无收费。
七、停止发放情况
购房补贴款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申请人离职的(退休的除外),包括离开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过期(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2)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人才期末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3)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
(4)申请人(地方级、后备级)户籍迁出深圳的;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6)已领取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且达到可领取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上限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申请人被处以刑罚处罚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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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下面是我分享的深圳市人才住房补贴如何申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二、网上申报材料
本市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1、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
(1)《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
2、网上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扫描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交本市户籍证明;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3)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4)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受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5)用人单位发放年度购房补贴的说明及银行转账凭证;
(6)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
三、申报网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网址:、144、226、2:8082/wssb/)。
四、审核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
五、工作程序
(1)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
(2)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
(3)确认申请人在岗。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用人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是否在岗。在岗的,须上传申请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确认申请人在岗期间,不受理新增个人申报材料。
(4)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公安、税务部门和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人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10位)、性别、人才类型、人才证书号、证书有效期、工作单位、补贴类型、共同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前10位)。
(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部门核拨购房补贴款,并提请市规划国土部门按照规定限制房产转让。
(7)市财政部门拨付购房补贴款。
(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时限
20日,自网上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完成审理。无收费。
七、停止发放情况
购房补贴款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申请人离职的(退休的除外),包括离开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过期(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2)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人才期末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3)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
(4)申请人(地方级、后备级)户籍迁出深圳的;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
(6)已领取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且达到可领取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上限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申请人被处以刑罚处罚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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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补贴
2016年11月28日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第四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第五条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第六条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第八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第九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第十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第十一条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第十三条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第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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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如果我们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关于深圳市人才补贴怎么申请和深圳市人才补贴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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