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佛山南海迁户口流程,大部分人都知道,也许有人问佛山南海区迁户口流程怎样,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佛山南海迁户口流程,希望能够帮助你们!
佛山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佛山禅城的户口迁入南海麻烦吗
不麻烦。
禅城户口迁入南海很简单。只需到你迁入地的派出所按照规定办理即可。办理步骤: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5、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迁入地区级以上主管单位出具的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入户证明。
3、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随迁的,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自有合法产权房屋(住宅,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同一户内子女及孙辈可申请迁移。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经产权人书面同意,允许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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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迁入地区级以上主管单位出具的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入户证明。
(3)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随迁的,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自有产权房屋居住户口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证(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且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产权人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或成年子女随迁且居民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随迁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被投靠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被投靠家庭户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6)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7)申请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6)申请人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申请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党政机关、部门)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户籍所在镇(街道)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权威凭证。
(8)入户地址房产证。产权属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证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9)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公民收养小孩户口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收养人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5)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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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3、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夫妻投靠迁移
8、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9、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0、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1、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2、随军家属迁移
13、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14、公民收养小孩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4、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5、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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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入户怎么办理
在佛山办理户口入户的操作流程是,本人现向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派出所审核过相关材料后,符合迁入条件的签发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且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再到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佛山户口入户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佛山户口入户条件有哪些?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3、积分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社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三、佛山集体户口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一)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驻禅部队以及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自有且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三)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口。
(四)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可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园区或有关街道、居(村)委会等现有力量和资源承接办理。
事实上,对于佛山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只要本人符合佛山市政府部门规定的入户条件,办理入户的操作流程非常简单,申办准迁证的时候,相关的材料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投递。公安机关准予迁入的,准迁证也可邮寄致申请人。
关于佛山南海迁户口流程和佛山南海区迁户口流程怎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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