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现在很多人因为求学和就业的缘故将户口进行迁移,大学生毕业后,往往会将户口迁到工作的单位,成为集体户口。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依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六)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七)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或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九)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办理程序
市内移居在实现“全城通”的两个派出所之间实行“无纸化一站式”办理,即拟迁入所直接受理办理,不使用市内移居证件。除集体户整户移居使用专门表格,所内移居迁入代管户不使用任何表格外,其他市内移居应当由当事人填报《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并提供所需证件证明材料。迁入所办理后负责收缴原户口簿(户内部分成员移居的加盖注销章)。
(一)对于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当事人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在父母有房产但无深户,其成年子女实际居住该房产内的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办理。夫妻离异后搬出一方申请市内移居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移出,另一方拒不提供户口簿的,迁入所户籍民警直接通知教育后可以办理,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办理。
(二)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直接受理,并须由户主到所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仅适用于家庭户,一个成年人一份,可以填报随同的未成年子女),在该声明上,须由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工作,同意迁入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必须面见迁入者本人。
(三)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本所代管户。
(四)集体户户内成员因单位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原单位及现单位证明及户口簿当事人内页直接办理。集体户内成员离职且无新的接收单位的或者下落不明的,单位集体户管理员或户主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动员迁出或凭单位证明将其及其监护的未成年人迁入代管户。
(五)集体户因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当整户移居。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该单位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文书直接办理;单位迁走后,应当及时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集体户应当整户移居。
(六)在本市范围内因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迁移户口的。一律由拟迁入所受理,填《申请入户审批表》,提供养父母户口身份证件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收养或解除收养文书、被收养人、生父母的户口身份证件(如有)及标准身份证近期照片各一张作为申请材料;报分局人口科批准后方可办理,分局人口科审核中认为该收养或解除收养行为违反有关收养法规或程序的,或者有其他疑义的,应当报市局业务主管部门。凡本市范围内养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先办理并户。“助养”、“寄养”等原因不得用于办理户口移居。
(七)移入时因居住在自有合法房产内,要求在该址落户的,而该址内已落有他人户口的(指房产转让等情形),派出所可给予受理,使用同样的住址、门牌,同时在两次动员(15天后)可将原户迁入本所代管户;如无法通知,可当场迁入代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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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迁入私人户需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表》,这个在你入户流程时会给你
2、申请人以及随迁人的户口本(这个只审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婚姻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结婚证。若入户时出现不辛,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材料。若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4、结婚后生下小孩的则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这个去小孩出生的医院打印即可。若家里有收养的则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就行。
5、成年子女在自己父母房产上立户,若父母不在场,则需要提供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同意子女本人在房产落户的材料,以及子女关系证明
6、挂靠在亲戚朋友那的,则需产权人亲自带身份证前来,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证明》
7、若在租赁房屋入户,仅需要提供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二、设立集体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市内户口迁移表》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本及迁入单位集体户首页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若结婚则需提供现婚姻法律文书,若入户前发生不幸,则需要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资料。
4、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则需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若该子女是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关系的无需另收证明材料。
三、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校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入学时选择自愿户口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即可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资料。
4、若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本就行)
5、解除家庭挂靠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开立集体户,应书面说明情况及自行单位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2021深圳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深圳户口是针对于非深户群体而言。一般如果学历足够的,那么可以通过学历入户,学历年龄不够的,则需要积分入户了。
第一步:对于个人来说,如果学历够的话,需要登录深圳人社局网站进行个人业务的申报。将个人的姓名、籍贯、学历、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落户地址等进行详细的填写。
第二步:那么准备体检,要在深圳市入户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这里有《深圳入户体检19家医院地址与电话》大家根据自己生活便利性选择就近医院预约体检即可。
第三步:收到指标卡,然后办理准迁证。如果申请顺利的话可以拿到指标卡,然后预约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四步:拿到准迁证后然后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证明。
第五步:拿到《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第现代语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办理深圳户籍需要哪些资料
主要资料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与户籍页扫描、学历证书、深圳社保清单、结婚证、一寸照片、人才引进呈报表等。
3、办理入深户需要多长时间
资料完整是核准入户方式时间大概在2个月左右。
4、社保条件如果不够,有快速入户方案吗?
如果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内,或者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内是可以快速入户的。
深圳同城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4、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7、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8、挂靠亲友家庭户的,还需提供户主本人携带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与申请人一并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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