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珠海市取消户口落户限制了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珠海落户有年龄限制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部分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让我们先看一张表,对比一下之前的政策和2019年的新政策,有什么样的变化。从表中,我们发现,2018年,一级大城市还在实行积分落户,而二级大城市已经取消了积分落户,到2019年的新政策,一级和二级大城市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而超大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也越来越完善和精简。
2017年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
一级大城市包括:西安、沈阳、哈尔滨、昆明、郑州、杭州、济南、青岛、大连、长春
超大特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天津、成都、广州、南京、武汉
那么,这个改变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一、房地产方面
取消落户会让更多的人才能够驻扎到有潜力的大城市里,这就面临了买房的问题,间接影响到了房价。楼楼认为该政策会导致部分房源房价上涨,比如学校周边的房子,市中心的房子,因为越多人挤进这个城市,对稀有资源的竞争就会加剧。
但由于前几年的炒房热,二线城市的房子房价是偏高的,并且房子是有些过剩的,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房屋销售应该会有上涨,但是涨幅不会太大。
二、教育方面
大城市的教育资源肯定要比小城市和农村要优质,落户的取消就会让更多小城市的人想要到大城市接受教育,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借读生”。这势必会引起教育资源的紧张。
楼楼一方面希望越多的孩子可以接受好的教育,另一方面也希望新落户的生源不会加剧教育竞争的压力。
三、人才去留方面
当取消落户实施多年后,势必会让二线城市迅速发展起来。因为政策落实,会有两头的人才涌入,一边是小城市的优秀人才想要到二线城市发展,另一边是当看到自己家乡有发展空间,而愿意从特大城市回流的优秀人才。
这就减缓了特大城市的压力,也给小城市的人才提供了新的机会,从而降低户籍对人才发展的影响。
国家新出台政策想在珠海落户啥条件可以落户
珠海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试行)
(1990年10月6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户口迁入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由外地和斗门县迁入本市市区(指香洲辖区)及万山、三灶、平沙、红旗四个管理区,以及市内由农村迁入城镇的户口迁移的,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根据国家、省、市规定调入或招收的干部、职工,国家统一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本市大中专和技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不含自费生)等,按规定办理入户。其配偶是干部、职工并经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工作调动的,准予入户。
在外地自动离职或停薪留职的干部、职工,市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予入户。
第四条 市区各企、事业单位雇用的农村劳动力和市区外城镇待业人员,符合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招用、调进工人的暂行规定》(珠府字〔1988〕52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经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准予入户。其中属农业人口的,在国家下达的农转非招工指标内办理,属商品粮人口的在市下达的招收合同制工人指标内办理。在本市渔、农、牧、果场和海岛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五条 市、镇干部、职工、居民不在职的配偶和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属商品粮人口的准予入户。外地城镇人口要求投靠市区亲属生活的,一般不予迁入,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从严审核办理。
第六条 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符合上级规定的随迁条件又不在职的,准予入户;随军家属是干部、职工的,由人事劳动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入户手续。
随军家属由农业人口转为商品粮人口的,凭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按军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规定条件审核批准,准予落户。
第七条 外地离退休的干部、职工、本人在外地非独立生活、工作,家庭基础不在本市的,不予迁入。根据上级规定到我市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含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家属的迁入,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严格控制从农村迁入市区,由农业粮人口转为商品粮人口。
(一)符合上级规定需要照顾的专业技术干部在农村的配偶和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在国家下达的农转非指标内,准予办理落户。
(二)市区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渔民,在国家计划指标内可逐步转为城镇户口。
与市区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渔民结婚的农村女青年或男青年(指女方父母无儿,男到女家落户的),从1991年7月1日起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办理。
与市区内未被征用土地农、渔民结婚的农村女青年或男青年(指女方父母无儿,男到女家落户的),准予入户。
(三)市区干部、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确因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干部、职工在农村的父母无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投靠子女的;干部、职工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需随父生活的,在国家下达的农转非指标内经申请批准,准予办理落户。
其他原因要求迁入的农业人口和代耕农不予迁入。
(四)万山、三灶、平沙、红旗管理区的居民,除因工作调动,按国家计划招干、招工、入学(不含大中专、技校的自费生和中、小学生)、结婚嫁出的外,不准迁入香洲区。
(五)归侨、难侨及其子女,需要在市区安置落户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内联企业合作期在五年以上,内地一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已正式投产,经济效益好的,其派进我市工作满二年的非轮换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业务骨干,确因工作需要,符合市政府规定的调入条件(具体要求另订),经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市公安局批 准,可予入户。其属于商品粮人口又不在职的配偶及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经申请批准的准予入户。
外地在我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其在编人员均申报临时户口,不得迁入。
第十条 华侨、外籍华人申请来我市定居入户者,按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原籍珠海、单程回来投亲靠友的港澳同胞,经本人及本市亲友申请,市公安局批准,可予以落户。
第十一条 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用外汇在特区发展公司和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售楼部购买住宅的,其需迁入市区居住的直系亲属,按市政府珠府字〔1983〕01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入户。
第十二条 市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经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收养一个小孩的,被收养小孩十五周岁以下,又是统销户的准予入户。
第十三条 户口迁入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招收或调进的干部、职工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招干(工)证明或调动证明,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凭人事、劳动部门证明,经市公安局审核,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属商品粮人口的,准予随母入户。其非在职的配偶及长期一起生活的父母经另行申请批准,予以入户。未经市公安局批准而擅自随迁的,不予入户,一律退回原迁出地。
(二)军转干部和异地参军或本市农村参军的退伍兵,由市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在市区工作的,凭市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和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证明,填写入户申请表,经接收单位加具意见,报市公安局审核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本市城镇、农村参军的退伍兵不安置工作的,凭市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到原居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三)大中专和技校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由学校集中《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市以上招生部门签发的《入户通知书》、《院校新生入户名册》,经市公安局按省下达招生指标核实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手续。
(四)收养小孩必须持送养小孩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名)的证明或送养机关(医院、孤儿院等)的证明及收养公证书,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五)凡属农转非人口入户,由市有关对口部门在国家下达计划指标内按政策对申请人员逐个进行审核,然后送市计划委员会审定。申请人凭市计委审批的《珠海市农转非人口指标审批表》和粮食卡,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核准后,办理户口、粮食迁移手续。
(六)三灶、万山、平沙、红旗管理区符合迁入市区条件的居民,除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正常调动者外,均需向迁出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批准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七)其他从外省、本省外市(县)申请迁入本市的人员,凭有关证明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派出所报市公安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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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可直接落户
11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珠海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
通知提到,珠海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其中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均可直接落户!
到底放宽了哪些限制?哪些人才受益?小南替你答疑解惑。
问题1:通知适用人才的范围和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珠海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问题2: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答:1.放宽了学历条件。由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均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的非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社部可查询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2.放宽和统一了年龄条件。由原来学历型人才引进年龄35-50周岁(女性35-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30-45周岁),放宽和统一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4.放宽了“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市公安局负责)”。现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在珠海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但属于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问题3:哪些企业的优秀员工可申办人才引进及入户?
答:办法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主要是指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首批重点企业目录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今后根据各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动态编制重点企业目录。
问题4:目前珠海户口迁移有哪些政策渠道?
答: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16〕134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除依法收养、政策性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入户渠道外,目前珠海现行户口迁移有以下四个主要渠道:
一个是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引进渠道。从2017年开始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大力引进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学历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具体由市、区人社部门审核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本《通知》属于人才优先引进政策。
另外三个渠道由公安部门负责。
一是直系亲属投靠渠道。与珠海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
二是“两个五年”基本条件入户渠道。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
三是“先落户后就业”渠道。对毕业五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问题5:人才引进入户是否同拥有自有住房挂钩吗,落户次序是怎样的?
答:1.人才引进的条件不与住房挂钩,在珠海没有自有住房不影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2.按照《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属于人才引进入户的,如无法按上述次序落户,可以落户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今后单位建有集体户或在本市有了自有住房,再行迁出人才公共户。
问题6: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对工作、社保或个税有时限要求吗?在哪里申请?
答:1.重点企业优秀员工需要在珠海市工作及参保或缴纳个税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
2.“先落户后就业”人员无须在本市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
3.其他人才仅须在珠海有工作、社保或个税记录,不限制相关年限;
4.申请人才引进入户的《办事指南》,请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知识库栏目或通过网站检索查询。
问题7:政策的实施年限,如有疑问可向哪个部门咨询?
答:1.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先落户后就业”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和解释,其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和解释。具体可拨打珠海市民热线“12345”咨询。
南方日报记者 梁涵
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落户条件有哪些?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意见的通知,珠海拟适当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并拟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一出,对于需要落户珠海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福音了。
据意见稿显示,珠海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落户;珠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可落户珠海。
资料具体表示,这十类人才可直接落户珠海: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从外地迁户口到珠海有什么条件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章 市外户口迁入
第七条 经本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第八条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第九条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第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准予迁入。 申请迁入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下。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下孤儿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必须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生活的,凭有效证明准予迁入。
第十二条 符合本市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准予迁入。
第十三条 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
随军家属属在职干部、工人的,应当在办妥工作调动后方准予迁入。属自主择业的,提交符合领取安置补助金所需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迁入。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
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
第十五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
(一)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
本条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所: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二)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
(三)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本项所称申请人仅限公租房申请人本人,不包括公租房共同
申请人。
第十六条 凡申请迁入本市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犯罪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犯罪记录;
(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
(三)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因提供入户申请相关的虚假材料、隐瞒入户申请相关的真相等被处理的记录。
扩展资料:
与以往政策相比,《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
此外,办法第八条规定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取消纳税入户
根据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第(六)项规定, 珠海市不宜再执行纳税入户政策。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有合法稳定住所作为基本入户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等。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珠海入户2022最新政策
法律解析:
新规则予以取消。暂住人口入户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除保留“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这一要求外,将之前的“连续在本市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为“5年”,同时增加了“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 社会保险 金”3个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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