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办理佛山户口迁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佛山户口迁入怎么办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佛山入户怎么办理
在佛山办理户口入户的操作流程是,本人现向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派出所审核过相关材料后,符合迁入条件的签发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且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再到佛山常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佛山户口入户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佛山户口入户条件有哪些?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3、积分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社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三、佛山集体户口的设立有哪些规定?
《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
(一)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驻禅部队以及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自有且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三)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可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口。
(四)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可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园区或有关街道、居(村)委会等现有力量和资源承接办理。
事实上,对于佛山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只要本人符合佛山市政府部门规定的入户条件,办理入户的操作流程非常简单,申办准迁证的时候,相关的材料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投递。公安机关准予迁入的,准迁证也可邮寄致申请人。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佛山市户口迁入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条件,在佛山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地的可申请入户,非国内居民在佛山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为佛山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等。经市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其本人可申请入户,由市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以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由市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本人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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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迁入地区级以上主管单位出具的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入户证明。
3、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随迁的,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8、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自有合法产权房屋(住宅,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同一户内子女及孙辈可申请迁移。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经产权人书面同意,允许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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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2、审核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3、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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