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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积分新政策(入户积分新政策出台)

admin 落户政策 2022-12-17 262 0

想到入户积分新政策,大家也许都懂,有人问入户积分新政策出台,下面就和小编来看看入户积分新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积分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积分落户政策,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南京积分落户的条件:

(1)本人必须有《江苏省居住证》;

(2)在南京市内有稳定的居住场所;

(3)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并在南京有稳定的工作;

(4)累积的积分达到100分;

(5)本人无犯罪历史,无严重的刑事犯罪记录。

二、南京积分落实调整:

(1)房产调整:积分最高不能超过90分,且按每平米1分来计算;共有权住宅按本人产权比例进行划分;租赁的住宅不能计分;在南京市内只能对一套房进行计分,有两套或及其以上不累计计分。

(2)年龄调整:原来的年龄限制为45岁,现改为40岁;达到40周岁的计5分,并且每减少1周岁佳1分,最高为20分。

(3)婚姻调整:配偶是南京本市内的户口,并且长期维持婚姻情况,办理结婚证达到一年以上的计算为10分。

(4)落户区域调整:不同地区的落户加分不同,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分较多,一般加50分;在南京居住时间长达2年的计24分。

(5)社保缴纳调整:从以前稳定工作的职工需要联系缴纳社保2年更改为累计缴纳社保不低于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苏州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第三条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第四条《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一)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三)婚姻状况材料是指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四)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五)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是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是指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证明材料应当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使用假证、冒用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条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对流动人口申报的积分项目,通过系统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审核评分。

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第九条县级市、吴江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于每年8月1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报送本地区落户达标积分值申请报告。

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安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市公安机关应当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积分落户准入卡、婚姻状况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租赁住宅房屋、共有产权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至公安机关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

在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提供当年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落户声明。

申请人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之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办法》规定申请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

第十三条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落户地点: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权住宅房、共有产权住宅房、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公有租赁住房、租赁住宅房、单位集体户。涉及房屋权益的,均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意落户声明。

如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十四条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落户在家庭户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随迁。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_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公规〔2016〕1号)同时废止。

杭州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一、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5、落户积分不低于100分。

二、积分落户计分规则

1、基础分

(1)年龄分:56-60周岁之间为5分;往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最高上限为30分(43岁以下都是30分)

(2)社保分:在杭州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累积1个月为0.5分,1年为6分,最高上限20年为120分。

(3)租房分:在杭州合法租房,累积1年为6分,最高上限为5年30分。(有房产可直接算30分)。

(4)居住分:在杭州进行居住登记,包括暂住证和居住证,累积1年为5分,最高上限20年为100分。(每累积12个月算5分,不满12个月不计分)

(5)文化分:高中10分,大专30分,本科学士50分,硕士研究生70分,博士研究生90分;初级技工证10分,中级技工证20分,高级技工证40分,二级技师60分,一级技师80分;员级职称20分,初级职称40分,中级职称60分,副高级职称80分,正高级职称100分。(注意:文化技能加分项中,积分不可累加,只取最高分)

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2021

2021年积分入户广州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积分入户政策

积分落户政策是指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的一种政策。积分落户试点应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同时,强化居住证积分与公共服务待遇挂钩。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三、试点主要任务(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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