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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申请入户流程图(东莞办理入户流程)

admin 落户政策 2022-12-18 214 0

今天给各位分享东莞申请入户流程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东莞办理入户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东莞户口迁入流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才入户,包括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条件准入,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准入条件申请办理入户。积分制入户,是指按市政府公布的积分制入户综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办理入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是指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对申请入户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员工,申请办理入户。

第六条 申请入户我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二)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非莞户籍人才,符合准入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或经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东莞入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即是农转非):(一)城镇居民在农村的直系亲属,并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二)在城镇购有商品房住宅或合法建有住宅者及其直系亲属(购有商品房者按购买商品房入户规定办理)三)原已在城镇办理了自理口粮户口,现仍在城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在城镇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办事程序:(一)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辖下派出所)受理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二)分局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三)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受理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四)市公安局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一)本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三)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四)计划生育证明五)小孩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六)迁入城区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屋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怎么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材料?

一、入户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3、【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4、【户口迁移】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工作镇街其他直系亲属(含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扩展资料

入户东莞的条件: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东莞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东莞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众所周知,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东莞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出生小孩已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出生小孩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一、需提供的材料(未注明需复印件则提交原件):

1. 申报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对应情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父母属夫妻关系: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属离异:

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婚生育:

非婚生育说明(原件)

(四)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

无需额外材料但有以下注意点。

注: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要求入户夫妻双方同一家庭户的,须由配偶在《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中现场签名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五)父母是现役军人:

1.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父母是在校生集体户: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父母一方为国外人员:

1.境外人员一方的'出入境证件(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有以下特殊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对应材料:

1.无出生证明的,需要提供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

系证明或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死亡的的提供还要提供死亡注销章的户口簿或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被逮捕或服刑期间,另一方无法提供被逮捕或服刑一方的身份证件的提供逮捕通知书或服刑证明等文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集体户的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入户家庭户且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申请人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字和捺指纹。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第三步: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四步: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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