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珠海人才引进落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珠海人才引进落户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我想入户珠海,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扩展资料
申请入户流程
第一步 网上申报
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两种方式,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第二步 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
第三步 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申请调档的,经办机构同时开具《调档函》。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2018年珠海户口迁入最新政策及条件一览
珠海市户口入户新政策
一、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二、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放宽学历条件。
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放宽年龄条件。
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四)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有关技能型人才入户政策。
三、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四、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
法律依据: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第九条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第十条 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准予迁入。申请迁入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下。
珠海落户条件
1、人才引进入户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珠府〔2017〕6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2、高等院校新生入户
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及其细则规定的,入学一年内可自愿选择将市外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
3、务工入户
在珠海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
4、父母投靠入户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5、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已在异地随父(母)亲办理了出生登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投靠与其共同居住生活且有我市户籍的父(母)亲,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6、夫妻投靠入户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7、收养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细则规定,且申请迁入时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可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8、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入户我市。
9、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入户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入户我市。
10、政策性安置军队人员入户
本市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入户我市
11、现役军人家属随迁入户
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
12、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入户
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入户我市。
13、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
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的复员、退伍军人,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及其细则规定的,可以入户我市。
珠海人才引进入户新政策202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引进人才、落户珠海,需携带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移民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可以申请定居的条件有:大学、中专毕业或者转学到其他大学的学生的户口;回国的;夫妻定居的;父母随成年子女安顿下来;投资创办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珠海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五条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
(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珠海入户条件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入户珠海:
1、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2、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3、被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定的人员。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五条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
(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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