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是什么
深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非常多,有没有适合下面这两项认定标准的呢?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1、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
2、近5年,为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只能要能符合以上任一一项,就可以来深申请B类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认定标准解析
那关于以上这两项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小编这里补充一些知识点:
(一)定义:
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指的是具备世界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对我市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团队。
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是一个重大的人才工程,其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需求,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上,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有重点分层次地引进、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进行创新创业。这个工程自2011年提出以来已经引进了多批海外高层次人才,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2
产业类、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
1、在产业类上获得国家级各类奖项完成人。
2、在教育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者。
3、卫生类:在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博士生导师及以上学位,或硕士生导师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4、综合类:经认定且在任期内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高层次人才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人才。
深圳c类人才认定标准
拥有1项发明专利的。深圳c类人才是对应后备级人才,公布的认定标准是为近5年获得深圳市“技能菁英”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的。C类是指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的人才。
深圳领军型人才条件
深圳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深圳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须在近五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1、各类国家级奖项的一等奖、二等奖、及特等奖;
2、长江学者成就奖;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茅盾、鲁迅文学奖;
5、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人须为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6、其他奖项。获得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性等称号的也在国家级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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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新引进人才的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时,应当告知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和程序。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第二十五条 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
申请深户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申报期间社保不断;
2、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申报期间社保不断。
3、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内+有缴纳社保记录;
4、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有缴纳社保记录;
5、专业技术人员:40周岁以内,连续缴纳7个月深圳市社保;
6、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以内,连续缴纳7个月深圳市社保;
7、高级工职业资格,35周岁以内,连续3年深圳市社保。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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