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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留学人员落户(归国留学人员落户咨询)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2-26 243 0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扩展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

(1)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单位需提供公函(盖人事章),说明是事业编制人员并提供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如未签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公函需由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签字。

(2)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和其它性质单位留学人员:单位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注: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3)外资企业在京常驻代表机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代表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代理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验原件)以及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并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资企业在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例如:11月递交材料,需要提供7、8、9三个月的记录。(聘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备案单位的名称一致)。

10.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

(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档案调转"专栏。)

11.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递交申请。

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

归国留学生的落户怎样规定的?

2018年留学人员申请落户应具备的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留学生享有其他优惠政策:

一.留学生回国购置免税车政策:

具体要求:

1.以学习和学习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外洋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修业,攻读学位、学习营业或从事科学研究及举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

2.完成学业或学习竣事后二年内回国定居事情;

3.结业或学习竣事后首次入境未凌驾一年;

4.有免税指标(学习时代一连在外180天计一个免税指标,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凌驾1个月可一连盘算);

5.免征入口零部件关税。这是汽免税车生产企业在入口零部件时上缴的关税,对留学回国职员免征这部门关税后,企业可到海关管理退税;

6.留学生回国购置免税车,详细是指能够免去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入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钱的11.7%);

7.凭据不同车型用度不同,总体的优惠用度在0.71—15.21万元间;

8.车型不同,需要等候的购置时间也不同,一样平常车型为2—3个月,快者为一个半月左右,而紧俏车型如迈腾、CC等则须等候3—6个月时间。

申请质料:

1.留学回国职员证实(回国前到中国使馆教育处开具);

2.结业证书或学习证实;

3.护照;

4.户口簿、身份证;

5.《收支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在户口所在地海关,供职单元盖章);

6.在职证实(供职单元开具)。

申请步骤: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下列证件及材料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4)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海关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符合购车条件的,由留学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购车准购单》,交由海关核批签章。

申请人本人持主管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到汽车生产厂家的所在地海关备案。之后,到汽车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的销售部门购车。

二.政府就业/创业奖金资助政策:

如果你是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北京就业创业,经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的认定评估并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政府会给予个人100万人民币的奖励,你的企业还会得到政府的资金资助。

三.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如果你想到大学、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你大致可以得到以下优惠:

1、在职称上,很多人的职称都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或几个档次。很多人在国外是助理教授,一回国就在名牌大学当正教授或者副教授,很多人的科研启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但是,不是每个博士后一回国就是正教授或者副教授的,要看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所去大学的竞争激烈程度、城市位置等因素。评职称时,海归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2、其他补贴: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是200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一些大学不仅提供几万至几十万元的安家费,也提供房屋补贴等。很多大学自己建房,譬如清华大学,可以提供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

留学生归国,怎样落户上海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扩展资料: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三)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五)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参考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网

留学生如何落户

留学生落户条件如下:

1、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3、回国未满两年。

留学生落户流程如下: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3、把档案转移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4、自己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公司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上预约提交资料;

5、准备落户地址证明等材料并于规定日期内将资料递交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6、等待50个工作日后在规定的日期前当地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领取结果。

留学生指正在或曾在外国学习的学生。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相关法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啊?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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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

(1)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单位需提供公函(盖人事章),说明是事业编制人员并提供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如未签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公函需由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签字。

(2)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和其它性质单位留学人员:单位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注: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3)外资企业在京常驻代表机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代表处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有效代理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验原件)以及人事代理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并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资企业在京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例如:11月递交材料,需要提供7、8、9三个月的记录。(聘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备案单位的名称一致)。

10.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

(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国留学网,"档案调转"专栏。)

11.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验原件)。出国前将户口存在中心者,提供户口存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递交申请。

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target="_blank"title="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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