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杰出人才认定标准(年龄无限制)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申请确认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二)国(境)外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在深工作、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三)海外高层次人才中 A类人才年龄应在 60周岁以下,B类人才应在 5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应在 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以深圳为例:
2016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将执行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这是我市第三次修订该标准。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新标准首设海外高层次杰出人才;
明确将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认定标准前三条规定的诺奖获得者、各国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可认定为海外高层次杰出人才,与国内高层次杰出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包括600万元奖励补贴。
“新标准考虑国内、海外人才相应层级的相对平衡,保证认定标准更加客观、公平,增设海外高层次杰出人才。”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标准对个别申报人数集中的认定标准适当收紧或增加限制性条件。
对发表论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博士毕业等申报人数集中的条款适当收紧或提高门槛,例如,将发表论文的期刊所在专业领域由JCR二区以上提高到JCR一区以上。对境外世界知名大学排名范围由前200名调整至前150名。对发明专利、经营业绩等条款提高标准后适当降低层级。
扩展资料:
与此同时,深圳大力支持医疗卫生、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引进人才,例如,增加了医疗卫生人员取得海外专科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经历的条款。
“近5年,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的医疗机构或大学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Clinic Fellowship)2年以上的人员。”可认定为C类人才。
引入市场化机制,借助风险投资机构认定人才,例如,增加了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一定融资额并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以及与海外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市修订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什么样的算作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呢?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国(境)外高级专家分为A、B两类,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
A类人才对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对应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对应后备级人才。
扩展资料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和居留出入境便利:
一、奖励补贴
(1)认定为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认定为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认定为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如果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话,则可以申办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如果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就业许可,那市公安机关可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赢家财富网-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不限购究竟什么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是什么,他们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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