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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户办理流程图(深圳入户审批流程)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4-04 289 0

深圳入户办理流程详细

深圳办理户口流程是:

1、若为新生儿的,则应由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若需要迁入户口,应当先在深圳办理准迁证;向户籍地办理迁出证;返回深圳办理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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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户申请官网

申办深圳户口可到龙华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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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入户深圳办理流程

流程见下面:

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网上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材料提交市局后等待调令发放,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拿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迁移证;回深圳迁入地落户,当天可以拿到户口本。

积分入户如何办理

广州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指南

(三)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

2021深圳如何办理入户?

深圳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2年如下:

1、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入户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罩配橘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地大中专院校卖烂毕业分配的,本地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

入户办理流程:

1、若入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

2、若入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入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入户登记等。入户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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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有哪些流程

(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二)网上申报1、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经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积分申报”,系统将显示本单位代理的拟积分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申报”——点击“代理个人申报积分入户信息”——点击“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测评并提交”。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4、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5、代理机构及拟积分入户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的,责任由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三)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四)提交书面材料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积分核算达到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积分核算后未达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积分入户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在预审公示期的人员信息,须待预审公示结束后再点击“撤回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积分入户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劳动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八)进度查询单位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九)办理结果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积分入户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后续事项

1、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入户须知详见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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