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1.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2.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条
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深圳怎么办理居住证
如果我们要去其他城市工作,那么就要在所在的城市办理居住证,如果我们是租房,有些房东的房子是可以办理居住证的,有些就不可以。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在深圳如何办理居住证,以及我们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深圳怎么办理居住证
1、申请:申请人要提前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然后带着这些材料跟近期的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条件,符合办理的话,就要把居住证申请表打印出来,然后交给申请人核对、补充相关的信息,申请人签上名字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跟审批: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要根据核实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公安机关的审核结果就是最后的审批结果。
4、办结:通过审核的居住证,会在两个工作日内把制证数据发送到市制证中心,然后市制证中心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把制证完成,业务办结。
5、送达:证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流转到邮局或受理点,申请人要拿着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当然申请人还能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证件,但是邮寄过程过产生的费用需要申请人来承担。
二、申请居住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如果你要找房东租房,那么要先向房东了解下,他出租的房子有没有到当地的派出所备案,有没有获得出租许可。
2、居住证需要满足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子才可以申请办理,如果还不到半年,那么只有等到了半年之后才能领取。领到了居住证后,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激活才可以使用。
3、可以在当地的派出所免费领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要尽可能填满信息。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的流程,以及我们在申请居住证需要注意的三个地方,希望可以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帮助。
深圳市居住证怎么办理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保满一年,这样的话,外来人员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这里要注意,缴纳社保满一年应当是连续的,如果中间有中断,则应当满足两年内缴满十八个月的条件。
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在所在居住地的街道办、村委治保会、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均可办理。
非深户籍人员的办理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2、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对于已持证人士,凡旧证在6月1日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申请条件:
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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