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2023
1、户籍条件:想要在深圳购买人才房必须要是深圳当地的户籍,不可以是外地户籍。
2、社保条件: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5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者是纳税证明,如果是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的一些人才,那么只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
3、住房条件:不能够在深圳市有任何形式的住房,也不可以申请之前的5年以内转让过任何的住房。同时还不能够在深圳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等政策性的住房。
4、补贴条件:不能享受过当地一些购房优惠政策的补贴。
5、年龄条件:年龄必须要达到35周岁,同时还要是当地的单身人士。
深圳市申请人才住房的条件有哪些
深圳市申请人才住房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根据用途一般分为个人住房、商业住房、商住两用住房等。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深圳市申请人才住房的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市申请人才住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杰出人才: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二、领军人才: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注: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深圳人才住房标准是什么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领军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为经市医管中心认定的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4、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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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人才房申请条件没有统一标准,每个房源的申请对象以及条件都会有些不同,所以具体要看到时候的房源通告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安居房轮候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房轮候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注:1、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2、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房轮候申请。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2021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2021: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4、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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