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深圳户口结婚要多久才可以把女方的户口迁入到深圳。
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2年。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需要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2、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3、被投靠人户口簿;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扩展资料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第十一条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
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夫妻投靠户籍迁入
深圳结婚户口迁入政策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深圳配偶随迁入户流程:
1,户口所在地(内地)居委会开婚育证明,也就是证明你有没有孩子或有几个孩子
2,户口所在地(内地)街道办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皮的)
3,户口所在地(内地)街道办开失业证明,证明你在当地没有工作
4,现居住地(龙华)计生中心开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要带上两张照片。
5,现居住地(龙华)居委会开现居住地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说明
6,拟迁入地(福-田)居委会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说明
7,拟迁入地街道办(福-田)开计划生育证明
8,派出所填入户申请审批表。
我具备人才引进条件,子女可以随迁吗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子女可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夫妻随迁入户深圳要多久?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时间其实因人而异,原户籍在广东省外的也要多花时间,官方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50个工作日。
拓展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进入“深圳公安”官微申请,实名注册身份认证后,点击“ 民生警务 ”,在" 户籍迁入 ”业务中选择“ 夫妻投靠户籍迁入 ”,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图片信息。
(二)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2、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直询;
3、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
(三)现场核验
材料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进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ロ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四)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ロ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申请人身份证件、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住照片一张等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男方是深圳集体户口,结婚后妻子户口能不能迁入深圳?是不是三年?还是要有房才能随迁?谢谢!
男方是深圳集体户口,结婚后妻子户口能迁入,不需要三年和有房才能随迁,只有满足下列条件的,就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扩展资料:
申请的办理程序:
1、在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外户口迁入
随军配偶、子女随迁入户深圳指南
事项内容 户籍迁入-“随军”配偶、子女随迁入户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数量及方式 根据市政府当年计划指标,符合条件的,按申请时间先后审批。 条件 1.被投靠人是驻深部队军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申请人符合本市夫妻投靠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申请材料 1.盖有“军转安置办”核准印章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3.被投靠人的军官证和军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5.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6.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如申请人和被投靠人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 协议书 或法院 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须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 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7.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8.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9.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如果学校名称中有“职业”、“技术”等字样,须明确注明“该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读”字样;
(2)随迁本省生源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提供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未婚未育证明》;
(3)随迁病残成年子女,提供:①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②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含收养子女)证明;
(4)随迁收养子女: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表》(盖留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收养子女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或私自抱养弃婴(童)的,还须提供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盖福利机构公章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弃婴来源(《捡拾弃婴(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弃婴公告、入院审批手续等。收养关系存疑 的,由市局安排亲子鉴定;
(5)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 程序 (一)申请人或配偶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核准并在入户申请表上盖章;
(二)申请人或配偶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户政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 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明》、结婚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 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需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不满16周岁未 成年人入户可由监护人代办,但涉及收养、双胞胎等较特殊情况时,未成年人应到场并现场摄像。申请人根据入户地选择情况需分别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相应 房产证核验。其中,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的,须户主或业主同时到场确认;
(四)申请人虚假申报或骗取、伪造证件、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批),纳入城市征信系统,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时限 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办理准迁,如当年入户指标使用完毕,须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审批同意迁入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性40天内有效。 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收费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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