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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地址(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地址错了手写改了)

admin 落户政策 2023-03-25 311 0

深圳落户报到证改派地址写哪里

深圳落户报到证改派地址写哪里

毕业生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材料或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以后,将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报到证该如何解决?该去什么地方报到呢?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深圳落户报到证改派地址写哪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问题

1、办理报到证改派地点:

一般为你的毕业学校或当地人力资源局等,具体在哪里办理建议咨询辅导员。

2、抬头如何写:

目前报到证抬头有两个名称可以填写,一个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外一个是以区级开头的人社局(比如宝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道地址:

如无特殊要求,填写广东省深圳市即可(加上某个区的名称也可以,比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如办理机构有特殊要求的,请以机构告知为准,只要能出现广东省深圳市即可。

来深圳报到须知

1、原深圳户籍报到地点:

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

2、非深圳户籍报到地点;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在办理入户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档案保管处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

3、注意事项:

如果你是在“秒批”新政出台前就办理了毕业生入户手续的`,那么你的具体报到地址将《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中。

入户深圳后的好处

1、领取市级人才补贴: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后,只要在深圳缴纳了社保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可申报领取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生是1.5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是2.5万元,全日制博士是3万元,但是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需要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领取区级人才补贴:

在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福田区工作和生活的人才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即可申请这四个区中其中一个的追加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福田区要求学历在硕士以上),但是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要在领完市级补贴后6~12个月内(具体看区的要求),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3、享受保障房政策;

深户本科生只需要在深圳缴纳社保满1年且符合其他条件下即可申请公租房,深户本科生只需要在深圳缴纳社保满3年且符合其他条件下即可申请安居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享受保障房政策的,就不能同时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可在领完补贴一段时间后,再申请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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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落户龙华区为什么打印出来的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上面的业务受理部门地址是在福田呢?有影响么?

我这两天申请去补贴的时候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影响是去补贴申请失败了。

我是在职人才引进落户在龙岗区(因为性质是招工,公司要入户龙岗),入的过程中也是看到呈报表上受理部门是龙华人力资源局,当时没在意,觉得系统自动搞的应该是有原因的不会出什么问题,然后就顺利入户了公司给交的也是龙岗的社保,,,后来到申请龙岗区补贴的环节就被告知是从龙华引入的,不符合条件。通过打龙岗龙华两方电话得知大概原因可能是我们这个公司注册的地方在龙华,后来迁到龙岗去了。

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里要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平台账号,没有账号的需要想去注册,然后在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在职人才引进”,这里需要注意自己是否有填写个人的社保电脑号,如果没有就需要进行填写,然后验证身份。

第三步: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办条件、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或招工)并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的【户籍地址】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于2002年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设立,旨在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规范、专业、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自入园以来,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派出业务骨干20余人,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向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政策咨询,并提供国内外人才引进、档案保管和户口挂靠、人事代理、人力资源事务外包、人才派遣、人才交流、人才征信等较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

其重点服务对象为园区及周边的用人单位和人才,以及市内高校(含大学城)毕业生。

八年来,高新区分部为2000余家用人单位、8万余人提供了方便、优质、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拟打造一个集人才引进和跟踪服务、人事档案和户口管理、人才推荐(特别是高新技术、高层次人才寻聘)服务,以及薪酬设计与发放、代投社保、人才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等企业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为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南路综合服务楼五楼

怎么落户深圳?

深圳入户条件

积分入户(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折叠编辑本段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9 -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9 -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9 -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9 -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折叠编辑本段实施办法

201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实施办法总则如下: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 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 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 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 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 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 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 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 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 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 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 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 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 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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