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双五入户属于政策性入户吗?
“双五”入户政策即是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非莞户籍市民满足两个条件可申请入户东莞:
1、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按照东莞最新的“两个五年”入户政策
居住证累计满五年
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
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无房产、不限是否超生
想申请稳定居住入户方法也非常简单只需两步
第一步:查询
(一)查询居住证年限;
(二)查询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查询方法:
(一)可通过“i莞家”APP,查询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时间是否满5年。
1、进入“i莞家”APP,然后选择“更多服务”里的“公安服务”,点击“居住证满5年查询”,输入公民身份号码即可进行查询;
2、进入“i莞家”APP,然后搜索“居住证满5年查询”,点击“居住证满5年查询”后,输入公民身份号码即可进行查询。
(二)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含缴费金额、缴费月份、社保号码等):
1、“东莞社保”:
进入“东莞社保”,点击“社保服务”-“社保查询”-“个人查询”-“授权登录”-“职工参保缴费情况查询/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查询”点击“允许”跳转至“粤省事”小程序,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2、“粤省事”小程序: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社保”-选择任一方式登录“参保情况”-“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查询(养老保险)”,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步:申请
(一)申请人在“i莞家”选择事项“稳定居住就业”,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并在审批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迁移人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纳入一站式户口迁移范畴,系统进行网上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核准迁出,然后在“i莞家”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迁移人不属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审批完成后在“i莞家”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得《户口迁移证》,然后在“i莞家”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注意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双五”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可以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一起迁过来
2022年深圳积分入户窗口开放时间
4月至6月。
深圳市积分入户的申请周期为一年一度,通常在每年的第二季度(4月至6月)开始受理,申请时间为1-2个月左右。
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每年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订,具体的开放时间也会随之有所变化,因此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人才入户和双五入户后待遇
人才入户和双五入户后待遇
1、双五入户后,社会保障待遇: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最低养老金;
(2)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最低医疗保险待遇;
(3)可以缴纳失业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失业保险待遇;
(4)可以缴纳工伤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5)可以缴纳生育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6)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住房公积金待遇。
2、人才入户后,社会保障待遇: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最低养老金;
(2)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最低医疗保险待遇;
(3)可以缴纳失业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失业保险待遇;
(4)可以缴纳工伤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5)可以缴纳生育保险,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6)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按照法定标准确定的住房公积金待遇;
(7)可以享受政策性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补贴;
(8)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申请人才引进补贴;
(9)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落户条件
深圳落户规定是:
1、落户包括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种方式;
2、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六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一、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一)父母投靠子女随迁入户
2016年9月1日起,深圳入户新规开始实施,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身边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夫妻随迁入户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深圳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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