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办理流程详细
深圳入户办理流程详细如下:
1、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个人申办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并提交,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签订委托协议,由人才市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2、人才市场校核信息后系统提交,打印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人才市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人才市场打印审核文件,交给申请人。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深圳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积分入户这是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增强在穗农民工的归属感,使农民工有希望、有盼头,更加辛勤劳动、更加遵纪守法、更加爱护这座城市。按照办法,广州市将引导更多农民工通过提升自身素质入户城镇,通过入户带动城市投资和消费的扩张,有效拉动内需,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那么,深圳积分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申请人本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呈报单位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系统提交。
需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可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近日我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和申报系统出现的系统提示“身份证号不合法”等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做紧急处理,可正常进行人才引进业务测评和申报。如在信息申报过程中再次出现系统提示“身份证号不合法”的情况,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由专人负责跟踪处理。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3、如“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4、申报信息须由呈报单位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5、呈报单位及拟积分入户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的,责任由本人或呈报单位承担。
公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呈报单位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提交书面材料
呈报单位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由代理机构经办人凭本人社保卡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市人力资源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积分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积分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呈报单位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市人力资源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积分入户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在公示期的人员信息,须待公示结束后再点击“撤回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书面申报材料已受理尚未获审批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积分入户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信息提交后,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积分入户通知”,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农业户籍人员)。
后续事项
1、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须知详见:《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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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
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
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在省外注册的15-20周岁儿童不能网上申请,必须预约到窗口办理。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
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1
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进入“深圳公安”官网,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sz、gov、cn/),点击『户籍迁入』
第二步:点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籍迁入』
第三步:阅读相关预约说明
第四步:选择随迁说明
第五步:填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随迁】,即可直接进入夫妻随迁入户、子女随迁入户、老人随迁入户网上申办入口,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等信息,还能查看相关随迁入户办理指南、申办条件、申办流程、申办材料等信息。
2021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网上申办流程2
(一)网上申办
在省外注册的15-20周岁儿童不能网上申请,必须预约到窗口办理。
1、在线申报方式
(1)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网上申请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通知。查询请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2)申请人可下载“i深圳”app,注册实名认证账号,在“部门服务”-“市公安局" 专区-"Household行政业务”栏目中选择业务类别,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受理号、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通知。审批进度、补正材料等相关信息。应在“户政业务”栏中输入受理号进行查询——“进度查询”。
如果申请人在调查阶段需要配合,会电话通知。请保持沟通畅通。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携带申请人及陪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不提供)。
(二)被信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你出生在国外,需要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无证明,提交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译文公证书。
(四)被信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未婚,免费。
已婚(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户籍册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且户籍册“婚姻状况”一栏已登记为“丧偶”。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离婚,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相关政府联络部门的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如果随行子女是继子女,请提供三种监护材料之一:
(1)子女抚养费归属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监护(变更)判决(调解)、监护变更公证。
(2)保管物所有人在现场签字《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支持机构同意孩子搬迁的公证书。
2、如随行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生父(母)须按以下情况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提供材料:
(1)如果《出生医学证明》记录了父母双方的信息,提供三分之一的材料进行保管。
(2)如果《出生医学证明》记录了双方父母的信息但无法联系到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没有记录另一方父母的信息,需要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写“本人声明XXX进入该户,因抚养权不明确引发的户籍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搬家的,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
3、如果随迁子女被收养,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如果登记的“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需要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即将入学的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学校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如果你在学习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户政服务中心窗口核对材料,核对通过者当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批准后的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二级申请材料返回原居住地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第三联复印件、袋装封存的户口本材料、二代身份证照片回执,预约到我市任意一个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户籍手续。家庭的挂靠亲友、户主必须同时到场确认。(注:如果选择在自己或亲戚朋友的房产中开户或进入特殊人才账户,必须预约前往拟入户的派出所办理。)
广东省居民实行了一站式户籍转移。如果他们通过验证,他们将免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无需返回户口迁出。收到短信通知后,他们会预约到我市任何一个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户籍。(注:如果选择在自己或亲戚朋友的房产中开户或进入特殊人才账户,必须预约前往拟入户的派出所办理。)
处理时间限制
网上预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和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二)现场申办
1、被信任的人可以关注“深圳公安”公共微信号
“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户籍迁入(申请)”栏目进行预约,该业务已开通全城通服务,申请人可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受理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终审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申请人在我市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申请人受理时选择邮寄准迁证的,填写本市邮寄地址。
2、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结。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等相关材料,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注意:选择在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或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注意:选择在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或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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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户申请流程
深圳入户申请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9、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入户深圳办理流程
深圳入户办理流程:
1、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复印件等 ;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10、若为新生儿的,则应由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1
、若需要迁入户口,应当先在深圳办理准迁证;向户籍地办理迁出证;返回深圳办理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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