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
2021年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
学历与工作年限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里的基本资格,只有满足了申报资格,我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申报人员如能满足其中一种情况,那么在基本申报资格这关上就算是跨过去了。
二、业绩和论文
业绩和论文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重点条件,这两项缺了哪一项都无法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所以在准备上是不能出现差池的。
首先是业绩方面,工作业绩其实就是工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通过工作业绩可以让评委老师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你以往的工作情况,一份优质的业绩可以为你的职称评审加分不少。
而工作业绩提交主要讲究两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在数量上不要求多,准备三到五份自己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业绩即可。
重点是在质量上!业绩的含金量越高对于评审越有帮助,所以尽量提交合同金额高、回报大或者有获过奖的项目材料。
其次就是工程师论文,申报人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具体数量以当地文件为准),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三、社保和继续教育学时
在广东省内评工程师职称,需要在当地缴纳单位社保,这也是参评的一项基础要求,通常是要求申报人缴纳满半年以上的社保,并且申报期间最好也别中断。
继续教育学时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之一,要求完成的学时一共是90个,这90个学时分成了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每个科目所要完成的数量也有所不同。
另外提醒一下,高级职称评审不同于中级,申报高工还需要参与职称答辩,答辩的内容主要也是围绕你的材料去展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也要多加准备。
广东省助理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1、把握好职称评审时间
从2021年起,广东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年度为单位开展,而广东2021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是在这个月开始启动的,比往年推迟了半年,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1月至3月,需要在今年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建议各位小伙伴趁早修完学时,因为评审职称需要准备的材料太多了,而且大多申报人都是在职状态,平日工作就很忙,所以趁早修完后面也腾出多一点时间去准备其他材料。
2、了解职称评审的学历和资历要求
助理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申报的学历要求都是不一样的。
助理级职称最低的学历为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级职称为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高级职称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另外提醒各位小伙伴,职称的学历要求不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要求的,觉得自己学历不够的,可以提升学历,搞个专升本什么的。
想了解评定专业职称的关于学历、资历方面的详细,可以私信或留言给小编免费咨询~
3、注意职称论文发表的要求
在广东评审职称是需要发表论文的,但要注意,初级职称不需要发表论文,而中高级职称都需要发表论文。一般来说,评定的级别越高,论文数量的要求越高。比如评审中级职称需要发表一篇;而高级职称就需要发表2篇,还会规定在国家级/省级的正规期刊上面发表,有的甚至会要求再加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4、懂得业绩成果的收集方法
业绩成果是广东职称评审的重要材料,我们收集相关专业的业绩材料,可以选择积分含量高的业绩成果,项目标书、项目研究报告、获奖证明或荣誉证明等。业绩成果是证明一个人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凭证,准备得好的话,还可以提高评审的通过率。
5、继续教育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的要求,职称申报时需要提交当前年份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广东省人社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总共完成9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课30个学时,可以在人社平台学习;专业课大家可以去济达教育()学习,济达教育是广东省人社厅认证的省级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拥有多个专业的专业课和选修课。小伙伴们在网站学习完毕之后,可以直接通过网址生成学时证明,作为职称申报的凭证。
以上就是今年广东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还有其他疑惑的欢迎各位小伙伴留言或私信提问~
职称评审条件
评职称需要的条件如下:
1、看学历。
学历越高的话,工作年限就越少就行,那工作的经验来弥补学历的高低吧,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初级会计,有这样的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级职称,要是你没有初级或者助理的职称的话,需要从事本专业六年以上才行。
2、看工作经历。
如果你是中级职称想申报高级的话,需要本专业五年的工作经历,不具备中级职称则要十一年以上才能申报高级,到时候交材料的时候需要单位人事部出示的一些证明学历证书还有4张二寸照片。
3、个人的学术。
技术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我以前就是在信远论文发表的论文,
期刊评职称也是很好用的。
职称评审作用及意义: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深圳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深圳职称评定条件依职称级别而定。
职称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结果确认:经公示元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卧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如下: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相关信息
卫生职称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2021年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 造价、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 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二、业绩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3.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 篇。
(二)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至少一项国家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县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5.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7.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2 篇。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4.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获得省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5.主持(组织)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 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 字。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获得设区的市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主要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不少于两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或参与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省级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
1.承担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4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主持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等至少两部;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至少一部。
相关说明:
1.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截止到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计算申报年限时,须扣除间断工龄和全脱产学习时间。
2.本标准条件中的综合性表彰,是指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颁发的记功、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五一” 劳动奖章等,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3.本标准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自始至终全程主持或组织开展科技成 果、工程项目等的主要贡献者。“主要发明人”,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4.本标准条件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著作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物,教材指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纳入省或设区的市建筑类院校或全省建设行业教育使用的教科书,著作、教材均须有ISBN 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 刊号和CN 刊号的学术期刊。
注: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 年9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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